的程序,还美其名曰,建筑的好坏关键在变更,真是天下奇谈。在建设过程中我对这种不负责任的变更进行了抵制,也取得了一点效果,但许多变更是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我也无能为力,但我自认为尽到了责任。
第五件事是文化路校区田径运动场的建设。2007年我校动工修建文化路校区田径运动场塑胶跑道,并于当年完工投入使用。不久就发现该项目存在比较严重的质量问题,一是由于施工单位没有严格按工艺施工,用水泥砂浆处理混凝土基础面层,造成部分区段面层和基层形成夹心,粘结不牢面层空鼓的后果。二是施工单位缺乏北方地区冬季施工的经验,面层强度从直观上达不到国家标准(没有检测数据)。发现问题后,施工单位采取了一些补救措施,但我认为仍不能达到国家标准。面对这种情况怎么办,只有面对现实,采取有效的办法,尽量减少学校的损失。对此我采取了两项措施。一是通知公体部启用田径运动场,这是因为田径运动场存在的质量问题和使用与否没有关系,不影响验收的结果。二是按国家对塑胶跑道的验收程序组织验收,等验收结果出来后,按合同追究施工单位的责任。我认为这种处理办法是十分正确的,但在我对项目验收作出具体安排后,这是我职权范围内的事情,但个别领导却不和我商量,一是下令田径运动场不准使用,二是通知审计处不准验收,两年多一直闲置在那里,给师生锻炼和教学带来不必要的损失。之所以这样做根本不是为了解决问题,而是为了给我造成不良影响。是以损害学校利益为前提,达到其
打击报复之目的,我说打击报复是有根据的,就是因为我在基建工作中否决了某些人打着省委领导旗号以质次价高的地砖冒充名牌地砖以谋求暴利的行为怀恨在心,在工作上给我刁难。文化路校区田径运动场之所以闹出这么大的风波其根源就在于个别人从个人私利出发涉嫌报复造成的且实践也证明了这一点,这次田径运动场的质量问题解决的方案就是我主张的方案,但当时个别主要领导就是坚决不同意,不是刁难是什么,现在换个主管领导还是我原来的解决方案就又同意了那,而且追加了40多玩的投资也顺利的通过了。现在有人说他是为了学校的利益,这是不知内情。
第六件事是德促项目建设。我是德促项目领导小组成员,但在德促项目中介投标的过程中却不通知我参加,这也罢了。四年多的实践证明我不是要争权的人。只是想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学校的发展做点贡献。但就在招标的过程中为了让一家中标,故意打压另一家,亲自安排不让给另一家打高分。还不放心在自己的打分表上给另一家打了零分。事后又将原始打分表抽出,换了另一张,这是一个高校领导应该做的吗?这样的事都能做出,还有什么事作不出来呢?我在这里重申,我并不是反对德促项目,我只是说近两亿元人民币的项目不经科学论证,不经党委研究就实施了,不要说是讲科学、民主的高等学府,就是一级乡政府也不可能做出这样的事来。但却在我们学校发生了,我为此事曾在院长办公会上严肃地说:这个项目一是要考虑必要性,二是要考虑可行性,五年后每年将增加三千多万的还贷付息压力,我们有没有这个还款能力,在座的领导有些到那时可能已离开师院,但我相信还会有人坐在这个地方,要对这个没有经过科学论证的项目所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我说这样的话是经过理性分析的。从这届新班子组成到目前为止,我校贷款由原来的1.5亿贷款增加到目前的5.1亿(不含德促的两个亿),而用于征地和基本建设的投入不超过两亿五千万,有一个多亿的贷款用于日常开支了,这就是我们常说的财务状况良好吗?难道说借的贷款没花完就叫结余吗?时至今日2009年度的财务预算也没有在任何会议上研究过。真让人感到不可思议。这也说明,我们现在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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