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2001年底增长150%。
目前,我市离退休人员的月平均基本养老金达到967元,失业人员月平均失业金达到390元,均居全省第二位;医疗保险住院费用自费比率控制在24%以内,参保人员享受到比较高的医疗保险待遇。在解决困难人群的社会保险问题方面,我在调查研究中发现医疗保障问题一直是困扰红旗、平沙两地职工、退休人员和当地政府的老大难问题。为此,我做了大量的协调、动员工作,克服重重困难,把原红旗、平沙两个华侨农场14375名在职职工和8353名退休职工全部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范围;针对我市国企改革中特困失业职工参加医疗保险缴费困难的实际,我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筹集资金,开辟特别通道使1790名特困失业职工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为了解决灵活就业人员和失业人员养老、医疗保障问题,我还组织制定了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政策措施,使23797名失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得以参加社会保险。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方面,我按照《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的规定,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对社会保险基金的全方位和全过程监管,建立起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以非现场监督为主,各监督职能部门相互配合、协同监管的工作机制。通过不断探索,我市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得到国家劳动保障部的充分肯定,主要经验和做法在全国推广。
(三)积极预防和处理劳动争议,依法保障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是企业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础。为此,我紧紧抓住劳动关系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严格按照《劳动法》和《市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重点开展了规范用工管理、清理拖欠工资、查处违规收费、取缔违规职介机构等一系列专项执法活动。如对我市部分职介所违规收费、发布虚假信息等严重侵害求职者权益、扰乱劳动力市场秩序的行为,我亲自组织劳动监察机构,顶住各种压力,会同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集中整治,依法注销未达标职介机构23家,吊销12家严重违规经营职介机构的许可证,取缔非法职介机构43家,促进了全市劳动力市场的健康发展。针对建筑等行业严重拖欠工资的突出问题,我协调相关部门成立专责小组,制定了《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建筑工人工资问题的紧急通知》等一系列文件,积极开展经常性监察执法活动,责令751家企业为4.3万名职工支付欠薪等费用7700多万元,保护了职工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我还注重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机构实体化建设,把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这项重要工作落到了实处。今年以来,我们共处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1851宗,其中,集体罢工、上访等群体性重大案件80宗6000余人次;受理劳动仲裁案件1108宗,案期内结案率为99%。
二、严格执行市人大的有关决议决定,认真办好市人大代表的建议近两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先后组织了《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和《市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的执法检查活动。对此,我高度重视、全力配合、如实汇报。针对检查中提出的意见,我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措施进行整改。如针对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关于加大欠缴社保费追收力度、重视解决因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不足而动用个人帐户基金问题的工作建议,我积极研究制定措施,加大社保扩面和追缴欠费力度,两年来共追缴欠费1.36亿元,社会保险费征缴率保持在98%以上,从今年2月起,全市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实现了当期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历史性转变,为养老保险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又如针对关于继续加大《市企业工资支付条例》宣传力度的意见,我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举办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