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细则(试行)》等规定,自觉廉政自洁。同时,作为一名中共党员,坚决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五条规定》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两不准”》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等一些党纪文件的规定,认真体 会为其精神,同时认真遵守中央政法委的“四条禁令”及人民法院干警的“八不准”等一些规范。平时,加强警示教育的学习,以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加强对自己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使我的政治思想面貌有了改观,坚定了自己的政治立场,坚定了人民法官廉政为民、秉公执法的信念。在参加每季度四支部民主生活会上,能够坦诚地剖析自己的缺点,对同志提出的批评和建议,能够认真的对待和改进。对于自己分管的执行工作做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在一系列的工作中积极改进。在工作中始终坚持务实求真,踏踏实实的精神。
严抓自身廉政建设。严格遵守与院党组签订的党风廉政责任制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2010年度由于没有发生属于报告范围的事项,没有报告。同时,加强对执行人员廉洁执法教育,本人按照中院执行局开展的廉洁司法示范庭创建活动要求,对执行人员的思想、行为等予以全方位监督,筑牢反腐倡廉的坚实防线。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要求、接受请托人给特定关系人为案情打招呼;没有从事任何兼职或有偿中介活动,没有开办或者投资任何公司,没有任何公司的股份;从不参加赌博,也没有以变相赌博等形式收敛钱财,更没有为赌博提供条件或为赌博提供保护等行为;没有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以及贵重物品的情况;没有用公款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近年自己及家中也没有发生过婚丧喜庆事宜,更谈不上借机敛财;相信自己能力以及党的干部政策,从不为做官的事情作过多考虑,视“跑官要官”为不齿,没有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的情况;从不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其他亲友谋取私利;没有违反规定用公款大吃大喝及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的情况。也没有接受过可能影响公正司法的宴请,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和省高院的六条禁令要求;没有违反其他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的情况。
三、学习情况和学法守法情况
今年以来,面对复杂的社会矛盾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型情况,结合为期半年的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本人严格按照学习计划要求,同时把握好现实变化情况,系统学习,重点提高,按科学发展观要求,认真学习了科学发展观理论和中共中央、省市有关文件,认真分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和现实社会矛盾,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
在学法守法方面,一是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特别是新的业务知识,并带领同志们切实运用到实践中去。二是严格依法公正执法,及时监督、提醒和纠正承办人的办案偏差,对投诉案件,亲自接待,亲自按排解决办法。三是严格落实各项办案制度,带动全局严格遵法守法和执法,树立良好执法形象。
今后的工作中,力争进一步增强工作中的主观能动性、创新性、解决复杂矛盾的能力和全面领导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