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建设工作
一是联系企业实际,抓好法律知识学习。我们将“合同法”、“公司法”、“劳动法”等法律作为重点学习,请法律顾问讲课,让法律宣传进车间、进班组、进家庭,使大家学法、用法、守法,促进依法治企,构建和谐企业。
二是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公司聘请了二名专职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制定了“工作职责”,实行集团公司系统法律事务统管,参与企业投资、转让、开发、大额资金运作等重大问题决策,审查经济合同,出具法律意见书,实施全程监控,有效防范了法律风险,保证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是强化风险意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首先是强化企业领导人员法律风险意识,提高依法引领企业发展和依法决策能力;其次是强化依法经营管理,提高规范权力行使和履行义务的能力;再次是强化依法维权意识,提高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能力。
四是抓好六个重要环节和重要领域的法律风险防控。在日常法律事务中,着重抓了重大决策、日常经营活动、合同的拟定及管理、自主创新、涉及行政管理、法律纠纷案件等六个重点的风险防控工作。由于企业领导在经营活动中注重依法决策、依法管理,近几年,集团公司系统没有发生大的法律纠纷案件。
二、廉洁从业情况
在个人廉洁从业方面,能够认真学习《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若干准则》等文件,注重维护国企领导人员形象,没有发生损害国有资产权益、损害企业利益、铺张浪费,谋取私利等行为,没有参与抹牌赌博、高标消费、公款报销个人开支等行为。根据年度预算指标,控制各项开支,节约各种费用,尽可能做到少花钱多办事,精打细算,坚持过紧日子。
三、存在问题
一是学习自觉性不高。对学习科学发展观理论和国企领导人员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学习重要性认识不足,学习静不下心,业余时间坐不下来,对有关理论问题只限于一知半解,缺乏学习的刻苦性和执着性。
二是对自己要求不严。工作中说的多,干的少,布置多,检查少,模范带头作用不好。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
三是创新意识不强。思想比较守旧,开拓意识不足。怕冒风险,怕担责任。对市场经济形势分析研究不够,信息不广,很大程度还停留行政管理、计划经济、按部就班的模式上。
四是自律意识不够。没有严格按照中纪委关于国有企业领导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执行,生活中有公款私请、公车私用等问题。
五是管理工作抓的不紧。对自己分管工作履行职责不够,对部署要求不严,怕碰钉子,怕得罪人。没有按照规章制度规范管理,严格管理。
以上问题的存在,主要原因是思想滑坡,有松劲情绪,忽视了党员的先进性,放松了世界观改造,淡化了自己身为国企领导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下一步打算
一是加强五个方面修养,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一要加强理论修养,真正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坚持与时俱进的态度学习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二要加强政治修养,增强政治信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