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决于开发商是通过什么途径来补充项目资本金的(见图2)。
大家都知道,一旦取得银行贷款开发商就没有风险了,项目的风险就转移到银行的身上,所以开发商承担的风险只限于项目资本金,开发商取得项目资本金的方式也就决定了他承担风险的大小,一般来说,开发商取得项目资本金的方式主要有三种:民间拆借、项目间转移和委托贷款。
1.民间拆借
一般是亲戚朋友之间的筹集以及高利贷等,通过这个途径取得的资金,对开发商来说也是风险最大的,一方面是利息比较高,另一方面追讨力度大,开发商一般不敢掉以轻心。这部分资金的比例越高风险越大,所以开发商大都尽可能避免采用这种方式,一般是刚进入地产界做第一个项目时采用比较多,而一旦取得贷款或收到房屋预售款,首先归还的就是这部分资金。虽然这部分借款利息比较高,但由于比例不高、借款期不长,所以所占的资金成本并不大。
其实,这种筹资方式还是转移利润的一个途径。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房地产项目开发的风险非常小,所以当开发商拿到一个项目之后,往往有意在亲朋好友和关系户之间进行集资,并设置较高的资金利息,一旦套取到银行贷款或取得预售回款就立即归还了这部分集资款,实际上是将一部分开发利润转移到了相关人员手中。
2.项目间转移
只要不是第一次做项目的开发商都会采取这种方式,孙宏斌的顺驰房地产开发公司就是这方面的典型代表,短短几年时间就将销售规模做到了100亿元,凭借的就是高速最大限度地释放资本潜能:用销售回款支付首期以后的土地款,并支持下一个项目的开发,使自有资金的杠杆效应达到极致。
比如,顺驰一般在对项目进行调研之后紧接着就进行规划设计,在拿到土地的第二天就上报规划,同时开始设计施工图纸,项目施工也开始招标,以往房地产公司操作项目“一环套一环”的串联方式,顺驰改为了并联的方式,从而从拿地到项目开工再到开盘的时间大大缩短。同时,顺驰往往在没有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就让施工队进场施工,宁愿承担政府部门的处罚也要节省项目的周期。
3.委托贷款
上海“社保案”事发后,上海市国资委对上海国资经营公司的调查显示:上海国资经营公司对房地产领域的委托贷款有70多亿元,其中80%以上贷给了民营房地产企业,委托贷款年利率从6%~15%不等。
据上海国资经营公司内部人士介绍,公司对房地产企业或项目进行委托贷款的主要操作模式有三种:
第一种是过桥贷款:即“四证”不全,无法从银行获得贷款,先由上海国资经营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房地产商获得资金后缴纳相关资金使“四证”齐全,获得银行贷款后归还国资经营公司提供的资金。
第二种是参股回购:“四证”不全、且项目自有资金未达到35%的房地产商,国资经营公司先注入一笔资金参股项目公司使其自有资金比例达标,然后再委托贷款给该公司。项目完成后,开发商再回购国资经营公司所持股权,同时归还委托贷款资金。
第三种是注资参股:开发商资金特别紧张,国资经营公司注入资金参股,使其35%的项目自有资金达标,然后对项目进行委托贷款。但与前一种模式不同的是,企业不回购国资经营公司持有的股份。但是,由于项目开发利润非常高,开发商不愿意按照股权比例分红,而是给国资经营公司支付固定回报,一般可达到15%的年回报率。
通过上述补充项目资本金的途径可以看出,开发项目真正需要属于自己的资金的多少,很大程度上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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