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内容:
a、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各种经济类型的批发零售贸易业(制造业、农对非)、餐饮业和其他行业对城乡居民和社会集团的消费品零售额总和。这个指标反映通过各种商品流通渠道向居民和社会集团供应的生活消费品来满足他们生活需要,是研究人民生活、社会消费品购买力、货币流通等问题的重要指标。具体分:①、对居民的消费品零售额--指售给城乡居民用于生活消费的商品;②、对社会集团的消费品零售额--是指售给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和城市街道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用公款购买的用作非生产、非经营使用的消费品。
因为各种经济类型的消费品零售额都要进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报表中,所以必须清楚该表的包括和不包括内容:
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包括:
⑴、售给城乡居民作为生活用的商品及修建房屋的建筑材料;
⑵、售给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食堂和旅店(招待所)附设专门供本店旅客食用,不对外营业的食堂的各种食品、燃料;企业、单位和国营农场直接售给本单位职工食堂的自己生产的产品;
⑶、售给部队干部、战士生活用的粮食、副食品、衣着品、日用品、燃料;
⑷、售给来华的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的消费品(包括友谊商店、在海关设立的免税商店、外轮供应公司等);
⑸、居民自费购买的中、西药品,中药材及医疗用品;
⑹、报社、出版社直接售给居民和社会集团的报纸、图书、杂志、集邮公司(包括邮局集邮专柜)出售的新、旧(盖销的)纪念邮票、特种邮票、首日封、集邮册、集邮工具等;
⑺、旧货寄售(信托商店)自购、自销部分的商品零售额;
⑻、煤气公司、液化石油气站售给居民和社会集团的煤气灶具和罐装液化石油气;
⑼、售给社会集团的办公用品、纸张、帐册、文印用品、计算工具、书报杂志和奖品;公共用品和纺织品;学校用的教学用品;文体用品;非专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工作服、套袖、围裙、手套、毛巾、肥皂等;日用百货和杂品,包括职工食堂用餐具、炊具、设备和清洁卫生工具等;家具、设备、日用电器、电讯设备、电影器材和照相器材等;取暖用的设备和燃料、防暑、降温的饮料;非生产经营用的交通工具,如小轿车、面包车、工具车、卡车和油料;零星修理用的各种零配件、材料、工具、建筑材料等;举办各种招待会、茶花会、宴会用的烟酒茶和各种食品及馈赠的礼品;从公费医疗中开支的中、西药品、中药材和医疗器材(如今年非典期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为职工买的药材、消毒液、口罩等)以及非生产性设备和用品。
不包括:
⑴、农民之间相互买卖的商品;
⑵、城市居民通过市场或其他形式在城市居民中相互转让出售旧的生活用品;
⑶、售给农民或村办的生产单位和各种生产工具、原材料和辅助材料;
⑷、售给农村集体和农民的各种生产资料和燃料;
⑸、售给工业、交通运输业、建筑安装企业、建设单位用的各种生产资料和建筑材料;
⑹、售给饮食业加工用的粮食、副食品、调味品、燃料等;
⑺、售给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服务业、公用事业单位直接用于业务经营活动方面的设备、工具、器材、原料、材料、燃料和印制各种票证用的纸张等;
⑻、售给批零贸易业、餐饮业作为转卖或加工后转卖的商品;
⑼、旧货寄售商店受居民委托寄售卖给出的商品;
⑽、公用事业的营业收入(如市内公共汽车、电车、轮渡的车船票收入、公园门票收入等)、服务业的营业收入(如旅店的房租、理发店理发、日用品修理收入)、文化艺术事业收入(如电影、戏剧票等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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