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的思想认识,确立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价观念,实行由笼统定性向按照科学的依据和原则,进行定量与定性分析转变。审计机关在对每一名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评价时,都认真把好评价的四要素,以对责任人的经济责任作出客观公正评价。一是评价的依据。即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与责任人履行职责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责任人任职主要经济指标,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等。二是评价内容。按照《意见》列出8项具体内容进行评价,重点围绕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重大经济项目的决策和实施情况,财政财务收支,预算外资金收支情况,执行财经法规,遵守廉政规定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和评价。三是评价方法。运用写实和对比的方法进行评价,用事实和数字说话,寓评价于其中。对被审对象工作业绩评价,通过财政财务收支及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与以前的对比来评述;对审计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的责任,通过叙述问题形成、产生的过程来分清。如,当审计机关向被审计对象反馈审计结果,对责任人作出履职责不充分的抽象定性评价时,对方常常难以接受,而当用国民生产总值、税收等经济指标均低于计划指标的事实,以数据来来评价其业绩时,他便感到评价切合实际。四是评价原则。在评价中坚持客观公正原则,做到划清三个界限。其一划清主要原因和客观原因的界限。凡属社会环境或不可抗拒力等客观原因造成的问题不应由领导干部来负责,属领导干部个人主观原因造成的问题,则由其本人负责,追究其责任。其二划清集体决策和个人决策的界限。由集体决策决定造成的损失由集体负责,一把手应负领导责任。由领导个人决定造成的损失由领导个人负责。其三划清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的界限。有的问题由领导干部直接或亲自指挥别人做的,负直接责任;有的问题是由一般工作人员造成的,领导干部只负主管责任。
5、突破仅向一方面报送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思想认识,在审计成果运用上,实行由向一方反馈,向多方反馈转变。经济责任审计既是促使被审领导干部依法履行经济责任的重要措施,也是促进被审单位加强内部财务管理的重要措施,更是地区党委、政府强化干部监督和加强对地区经济监督的有效手段。因此,审计机关应要求审计干部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上,突破仅向党委组织部门报送,仅让独家享用成果的思想认识,确立向多方面反馈,成果共享,充分发挥审计成果效用的新观念,实行由向一方反馈,向多方反馈的转变。在审计成果运用上,应做到“三反馈 三服务”:一是及时将审计情况及发现问题向被审领导干部反馈,为促使其自我反思,依法履行经济责任,提高领导工作效能和水平服务。如,为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前不久区审计局先后向被审区某街道、某企业领导干部反馈了现金支付工程款、对外担保数额过高、对外投资效益低和少缴个人所得税等苗头性问题,促使其查原因找措施,明确了健全重大事项需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与专家论证相结合的复合决策机制,严格遵守有关财经法规的整改方向。二是及时将审计情况及发现问题向被审计单位反馈,为其完善财务收支制度,加强内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效益性服务。如,区审计局2003年先后向11 个被审单位反馈了审计中发现的预算外资金未入财政专户管理、固定资产未按规定登入明细账、政府采购项目未按规定办理申请报批手续等问题,并向其提出现任主要领导应加强对本单位执行预算外资金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加强对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的检查,发现违规问题,督促纠正的建议。三是及时将审计情况及发现问题向地区党委、政府反馈,为其摸清家底,了解问题,正确制定和有效实施经济发展、干部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决策服务。如,区审计局除了每年定期向区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