佣金的都必须如实入帐,这一规定与折扣的有关要求相同。给予或接收佣金不如实入帐的,情况比较复杂,可能是商业贿赂行为,也可能是一般性的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在现实生活中。假借佣金之名行商业贿赂的现象屡见不鲜。
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一般采取的商业贿赂手段和方式主要有:一是接受供应商的邀请参加酒宴、旅游以及其他的娱乐活动二是2、接受供应商或投标人的现金回扣和实物回扣;三是在评标和采购过程中出现明显的倾向性等。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主要目的是最大限度地获得利益。中标成交价格越高,中标成交服务费就越高。采购代理机构为了既得利益,蓄意抬高中标、成交价格,对招标或谈判过程中的供应商各种违法行为置之不理,甚至与供应商合谋串通,协助供应商中标,从中标供应商处获得利益。
(三)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的主要环节
1、采购单位环节。由于采购单位有采购主动权、资格
审查权、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决定权、合同验收与付款权等,采购单位往往是商业贿赂的重点对象。采购前,受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的驱动,采购单位不公开披露采购信息,仅为某个供应商“量身定做”采购项目,搞徇私舞弊,权钱交易。采购时,自以为拥有采购主动权,将政府采购项目化整为零,分段肢解,与供应商同流合污,“讨价还价”,搞“暗箱操作”。
在招标投标过程中,采购单位直接参与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的全过程,招标走过场,泄露标底,“明招暗定”,长官意志说了算,暗自圈定采购标准,与供应商做背后交易,导致贪污受贿、损公肥私等腐败现象频繁发生。在合同验收与付款环节,以不见“回扣”、“手续费”不验收付款为准则,索拿卡要,收受贿赂,对采购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质量低劣、工期延误等现象视而不见,给中标成交供应商违法行为大开方便之门。
2、采购代理机构环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主要目的是最大限度地获得利益。中标成交价格越高,中标成交服务费就越高。采购代理机构为了既得利益,蓄意抬高中标、成交价格,对招标或谈判过程中的供应商各种违法行为置之不理,甚至与供应商合谋串通,协助供应商中标,从中标供应商处获得利益。
3、采购从业人员环节。供应商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尽可能地占有更多的采购市场份额,因而不择手段地追逐最大利润,以致供应商用商业贿赂“糖衣炮弹”袭击采购从业人员,势必滋生腐败。主要表现在:采购人员、评审专家、工作人员等收受贿赂、索要财物,从而向行贿的供应商泄露采购及评标秘密,与供应商恶意串通,受供应商指使,给供应商“通风报信”或“牵线搭桥”。
4、监管部门环节。由于监管部门自始至终深入了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供应商会利用商业贿赂攻破监管堡垒。一是促使监管部门不严格履行监管职能,“睁一只眼闭一眼”,与供应商暗中勾结为其谋取利益。二是迫使监管人员滥用职权,执法犯法或徇私舞弊,玩忽职守,以权谋私,利用手中的监管权力为供应商谋利。三是使本企业在质疑投诉的过程中处于有利地位。四是在资金支付过程中,监管部门乐意接受供应商的“打点”,在合同验收不合格,付款手续不全,依据不足的情况下,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畅通无阻,协助中标成交商实现非法利益。
(四)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的危害
1、商业贿赂行为从根本上扭曲了公平竞争的本质,使价值规律和竞争规律无法发挥正常作用,阻碍了市场机制的运行,从而破坏了市场的交易秩序。它的存在和发展,干扰了经营者间的公平竞争,使诚实信用经营的企业论为受害者,以致在现实竞争中出现了名牌优质商品敌不过假冒伪劣商品的奇怪现象,影响了企业生产,技术的进步和产品质量的提高,妨碍了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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