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反商业贿赂第一阶段汇报
项目进行自查,确保自查自纠不走过场。
第一组负责对经营活动和对外招投标工作进行清查。
配合部门:经营部、海外部、法制清欠办;
第二组负责对工程发包、分包过程进行清查。
配合部门:工程部、项目治理部;
第三组负责对材料采购、机具设备采购和租赁工作进行清查。配合部门:设备材料部、财务部;
第四组负责对预结算工作进行清查。
配合部门:合同预算部、财务部、项目治理部。
对于以上四个组的工作,企管办、政工办、法制办、档案室给予全过程协助配合。
3、8月21日—9月20日,活动领导小组对清查情况进行汇总、归纳和总结,拓清整改思路,明确整改方向和重点,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自纠。
4、9月21日--10月20日,在自查自纠和归纳总结的基础上形成专题工作报告,经向职工代表和广大员工通报并修改后,上报集团。
在活动中,对于发现的问题根据其情节后果和熟悉态度将予以区别对待,认真处理。
三、在巩固成果阶段预备建立和修订的整改措施。
11月初到12月15日,主要通过对存在问题的认真分析,建立健全预防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第一,加强教育,营造氛围。要建立制度,开展对企业员工非凡是各级领导的长期法律法规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社会责任意识教育;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完善岗位诚信守法行为准则,营造守法用法,清正廉洁的企业文化氛围,构筑治理商业贿赂的道德防线。
第二,健全组织,畅通渠道。构建起以专业监督机构(纪检监察、审计、监事会)为核心,人力资源部门、组织
第三,完善制度,构建屏障。从源头入手,以制度建设保证效能监察工作为着力点,做到用制度治理人,用制度约束人。
一是进一步完善工程分包、设备材料采购租赁、用工等环节招标治理规定。对招投标组织机构、招标范围及方式、招标程序和监督检查等做出明确规定,建立公开透明的操作程序。
二是完善《合同治理规定》,进一步明确各方的相关职责,对于合同的审定、签订、变更、执行情况进行动态跟踪,防止违规行为发生。
三是完善《资金治理办法》,加强对财务的监督,形成完善有效的风险规避和管控机制,强化对要害岗位离岗审计。
四是完善《项目全责承包治理办法》,通过强化支持系统职能监督和项目支部动态监督,确保项目治理行为自主经营五大权力的落实,与职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约束的统一。
当然,这些只是我们目前的一些初步设想,有待于在活动中不断充实完善。我们在做好内部预控的同时,还要在对外交往中倡导老实守法、优质服务的企业形象,在对外经济运营过程中,杜绝任何商业贿赂的不正当经营手段,进一步完善各项治理措施,规范业务工作流程,从而做到治理科学化、规范化,有效防治商业贿赂。
商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