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区、各部门执行。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
财政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一九九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 病文分析 】
关于举办团干部培训班的请示报告
县委:
目前我县团干部队伍的现状与形势和任务的要求极不适应。据查,全县专职团干部中36岁以上的40名,其中41岁以上的28名,大大超过了有关规定。从文化水平来看,大专文化的仅占6%。而且近年来,团干部更新较快,每年平均30%左右。在新老交替过程中青黄不接的现象也较为突出。
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我们曾办过几期团干部培训班,很受欢迎。现在根据我们的师资能力,拟于今年10月至明年4月再办一至二期团干部培训班。具体意见如下:
(一)培养目标:培养具有一定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基础理论水平和党的政策思想水平,较全面地掌握青年工作理论和团的业务知识,热爱团的工作,思想正派的团委书记和专职团干部。
(二)培训时间:3个月左右。
(三)内容和安排: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基础理论,约占总课时的65%;②团的工作理论,约占总课时的30%;③其他方面知识,约占总课时的5%。考试及格者,发给毕业证书,承认学历。
(四)学员条件:拥护党的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热爱团的工作,有创新和献身精神;具有一年以上的团的基层工作经验,有初中或相当于初中的文化;年龄不超过25岁;身体强健。
(五)招收人数和报名办法:本次共招收40名,由各乡、直属单位、各系统的党委(组)和 团委推荐,报县团委批准,填写一式两份的报名表。报名7月20日截止。
为了适应飞速发展的新形势之需要,加强团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完成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一代共产主义新人的使命,关键是建设一支符合四化要求的团干部队伍。办这个培训班就是为了这个目的。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转发有关单位。
××县团委
一九××年×月×日
这篇请示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文种不规范
请示和报告是两种不同的文体,各自有自己的功能和写作要求。凡有请求事项,需要指示、 批准的,均为请示,不得写成“报告”,也不得写为“请示报告”。这篇公文应该是“请示 ”,必须将标题中的“报告”二字删去。
2.违反有关法规
不经国家正规的学历教育,不能获得毕业证书。学校之外的任何单位,都无权发毕业证书。 否则,即使有所谓的证书,也不会被承认学历。而仅经县级团委三个月的短期培训,就“发 给毕业证书,承认学历”的说法,明显违法。
3.内容含混,分寸失当
文中“拟举办一至二期团干部培训班”的话,含混、不确定,显得想法很不成熟。应该在有 了明确的计划和安排之后,再向上级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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