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去年以来,全县各行政机关共办理行政案件3289件。其中,行政处罚1486件,行政许可1263件,行政征收540件。县政府法制办对276件行政执法案件从立案到结案进行了系统的评查,占案件总数的8%,并通过制作案件评查表,对各行政执法单位案卷中存在的问题做了详细记载。从抽查情况来看,有197件案卷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执法程序合法、案卷装订规范;有27件案卷执法程序比较混乱、法律文书不齐全、案卷装订不规范,共发现执法程序等方面的问题125条。通过案卷评查发现,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办理案件的水平和上年相比明显提高。
二、主要特点
1、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评查工作。《县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实施方案》下发后,大多数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抽组工作人员,指定专人负责,开展了案卷评查工作。水务、烟草、人社、食药监、公安、卫生、工商、税务、审计等单位还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评查方案,从基本原则、评查范围、评查步骤、工作要求等四个方面做了安排,为案卷评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2、规范处罚标准,自查自纠彻底到位。大多数乡镇和部门对去年办理的执法案件进行了自查,在自查阶段,严格按照《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规定的标准,一案一评,综合评分,评查得分以及扣分理由都有书面记录,并由评查人员签名。烟草、水务、卫生、国土、审计等部门将评查内容和标准分为主体、权限、事实、证据、适用法律、程序、文书制作等6大类24项,按满分100分进行量化分解,对案卷评查的关键环节还实行“一票否决”,即,如果出现执法主体不合法,执法对象认定错误,无执法权或超越法定权限,认定主要事实和法定情节无证据佐证,没有法定依据或适用依据无法律效力等情况的,该案卷即为不合格案卷。县食药监、公安、环保等部门抽调执法人员组成评查组集中开展评查活动,在评查中对同类案卷,坚持一个标准,一个尺度,每个案卷都有自查表,确保自查不走过场。食药监局在两个办案组之间交叉评查;地税局聘请了法制监督员开展评查工作;烟草局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归纳,下发了案卷评查情况的通报,召开案卷评查工作会议通报了存在的问题,并确定专人负责整改落实。通过自查,进一步规范了办案程序,提高了办案水平。
3、执法主体合法,办案程序比较规范。实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的执法单位,在行使行政职权时,均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执法活动。大多数执法单位在办理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行政征收案件时,履行了立案审批、调查取证、事先告知、决定、送达和执行、归档等程序;行政许可案件履行了行政许可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程序,执法程序比较规范。
4、执法力度加大,执法水平明显提高。去年,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办理行政案件同上年相比增长了4%,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大多数单位办理执法案件的水平与上年相比,有很大幅度的提高。在实体方面,大多数案件认定事实清楚,调查取证能抓住重点,证据确凿充分,案件定性准确,引用法律法规正确,对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救济渠道与期限告知明确,充分保障了行政相对人的陈述权、申辩权和听证权;在程序方面,大多数单位由重实体向重程序转变,并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办案程序,程序违法现象明显减少。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行政执法职能行使不到位。全县有65个执法主体,都具有行政执法职能,但个别单位至今未办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存在无证办案、越权办案的现象;有的被动执法,全年未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