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投资183.6万元,正在实施拆迁工作,完投资10万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不断向前推进,但是,工作进展与目标任务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城市低保以外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认定工作相对滞后。各县区认定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标准尚未确定和公布,新认定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工作至今未开展,直接影响着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数据库的完善,制约着住房保障扩面和经济适用住房规范管理。
(二)租赁住房补贴发放制度执行不到位。除外,其余各县区均未按季度要求发放,发放工作滞后造租赁住房补贴中央专项补助资金大量滞留。
(三)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开工率低。截止4月20日,全市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开工率仅为37%,特别是县、县、、县、五个县廉租住房项目尚未开工建设,与今年4月全面开工建设的目标要求差距较大。
(四)住房保障资金筹集政策执行不及时,部分县区级财政配套资金不能有效落实,直接影响项目建设进度。个别县区对新建商品住房配建保障性住房面积5%的比例政策规定执行不到位,对保障性住房项目储备工作重视不够,效不大。
(五)住房保障实施机构不健全,缺乏专职人员,县区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协调议事制度执行不到位,部门之间协作还不够紧密,造住房保障对象的年度审核、认定、租赁补贴发放、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前期准备、资金落实和住房保障统计报告等工作滞后。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保障性住房建设是重要的民生工程,也是调控房地产市场的重要举措,全面完住房保障工作任务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责任,也是市政府承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各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靠实责任,强化措施,下大功夫全面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确保今年全市住房保障责任目标全面完。
(一)切实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进一步加大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建设力度,加快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工作,尽快落实建设用地和资金,完善建设程序,加快建设进度,确保新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于近期全面开工,确保历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尽早竣工入住。
(二)全面落实保障性住房各项政策。一是切实抓好租赁住
房补贴发放工作,在确保按季发放的同时,实现按月由商业银行直接发放。二是尽快开展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认定工作,健全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数据库,切实推进住房保障扩面工作。三是认真抓好住房保障资金筹集和使用政策措施的全面落实工作,确保廉租住房建设配套资金的及时落实到位。
(三)认真抓好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一是认真执行住房保障各项制度,实现住房保障管理规范化、信息化,加快项目建设前期工作,有效推进工作进度。二是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规划和计划管理工作,切实抓好保障性住房项目储备工作。
(四)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分配使用的规范运行工作。尊重群众意愿,把握政策规定,严格运行程序,确保分配使用的公开、公平、公正。
(五)加快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尽快建立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在加快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和限价商品房建设力度的同时,积极推进农村教师安居工程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