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遗留问题,也涉及现实的经济利益再分配等问题,情况错综复杂。因此,只有各级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和支持,才能做好此项工作。二是坚持整顿先行,“治乱”与“治散”相结合是搞好整合资源调整布局工作的前提。在整合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先整顿,再整合,坚持与我省开展的“一矿一卡”清理工作相结合,通过开展“三查”工作,全面查处无证勘查、无证开采、越层越界开采、以采代探和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破坏矿山生态环境等各类违法行为,为顺利开展整合工作创造条件。以整顿促整合,以整合促规范,促进和推进了整合资源调整布局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实行探矿权、采矿权设置方案制度是搞好整合资源调整布局工作的治本之策和有效途径。高起点,高标准,严格整合后新设矿权准入关。新设矿权必须符合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国家产业政策等要求,并编制探矿权、采矿权设置方案,经设区市政府审查同意,报省国土资源部门审查,经省政府批准后实施。无探矿权、采矿权设置方案的,不予新立探矿权、采矿权。这一举措进一步规范了探矿权、采矿权管理,有效地促进了整合资源调整布局工作。
虽然我省开展整合资源调整布局工作起步较早,且已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总体上看,进展不快,各设区市发展也不平衡。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整合资源调整布局工作是一项全新的探索性、创造性的工作,没有成功的经验可以借鉴,只能在探索中前进,在前进中总结完善,整合中遇到的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缺乏强有力的法律支持和政策支持。其次,部分设区市、县(市、区)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领导因整合工作涉及矿山企业利益的重新调整和分配,推进难度较大,有畏难情绪。第三,对整合资源调整布局工作宣传的广度、深度不够。一些矿山企业缺乏主动性、积极性,甚至还以不同形式抵制整合。第四,目前我省已经上报或通过审批的整合规划方案总体质量还有差距,另有一些已批准的整合规划方案实施进度较慢。上述问题必须认真对待,并认真加以解决。
四、下一步整合工作举措和建议
(一)下一步整合工作举措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发[2008]28号和冀政[2008]84号文件精神,加快整合工作步伐,今年初,由我厅拟定,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转发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切实改进和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办字[2008]21号),对今年的整合工作做了具体部署,今年具体要抓好以下工作:
首先,拟定今年6月初召开全省整合矿产资源调整矿山布局工作现场会。具体研究和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关于整合资源调整布局工作的文件精神和要求,总结和推广全省整合工作的试点经验和做法,进一步理清整合工作的方法、步骤、程序,研究整合过程中发现的难点、热点问题的解决方法,出台和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整合矿产资源调整矿山布局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指导和推动全省整合资源调整布局工作。
其次,要加大宣传力度,切实解决好各级政府领导、国土资源部门和矿山企业的认识问题。要通过不同形式,广泛宣传整合资源调整布局工作的目的、任务和意义,克服畏难情绪,坚定不移地抓好抓实此项工作。
第三,要认真落实各项要求,加快矿产资源整合进度。要按照省政府冀政[2008]84号文件要求和确定的整合范围,组织对辖区内的矿区进行摸底调查,制定本辖区内各整合矿区的整合方案,逐级报批。同时要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的宏观调控,全面实行探矿权、采矿权设置方案制度。努力实现在政府指导下,以市场化配置为基础的矿业权设置制度。要进一步强化整合措施,整合期间,各级国土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