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关于民族宗教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的情况汇报 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关于民族宗教工作
重要讲话精神的情况汇报
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关于民族宗教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要求,我局于12月25日组织全局职工进行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关于民族宗教工作重要讲话,并要求职工结合实际,在今后工作中深刻领会和贯彻落实讲话精神。
学习中,大家一致认为,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中加入宗教工作的内容,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宗教工作的高度重视。在胡总书记讲话中对新时期宗教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一定要深刻领会,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大局,正确认识和全面把握宗教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主动地做好宗教工作,促进宗教关系的和谐,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参与到林业建设,特别是森林护火工作中来。
通过学习,大家纷纷表示,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鼓舞人心。认识到,宗教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宗教工作,关系到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到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关系到加强民族团结、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关系到国家的对外关系。我们要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以饱满的爱国热情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积极性,共同为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胡锦涛同志就做好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提出要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加强信教群众工作、加强宗教职人员队伍建设。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宗教工作的方向和任务,我们要以科学的观点和方法贯彻好、落实好,发扬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
学习后,大家就我局民族宗教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性。确立“民族宗教无小事”意识,就我局多民族干部职工,由于风俗习惯和信仰等方面的差异,要妥善处理民族矛盾和纠纷,相互团结、相互尊重。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分析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按照《讲话》要求,切实做好新时期的民族宗教工作,全面推进我局及林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造良好的林业环境。
二是要认真学习宗教政策,加强宣传。坚持学习《宗教事务条例》和党的宗教政策,充分利用林业现有资源,搞好林区宗教政策、事务和林业法律法规宣传。
三是要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深刻理解宗教问题的群众性,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把握宗教问题的特殊复杂性,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和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肯定宗教中的积极因素,正确对待宗教文化。
四是要结合林业实际,积极开展民族宗教工作。要主动、超前,开展针对性的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发现新问题,研究新举措,发挥民族宗教作用。把林政管理和森林防火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上,利用“春节、清明、五一、十一”等传统节日和宗教重大活动进行宣传和检查。继续抓好对朝圣人员“一看、二守、三送”野外用火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