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位。在党风廉政考核过程中,注重采取五个结合。即:党风廉政考核与目标管理考核相结合、与实施审判监督相结合、与落实违法审判责任追究相结合、与上级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考核相结合、与广泛接受外部监督相结合。四是根据省高院的统一格式,重新建立健全了干警廉政档案,实现制度化管理的目标要求。
三、全程监督,一着不让抓落实。上半年,院党组坚持从实际出发,运用近年来我院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成功的措施,保证了党风廉政监督工作的正常运行。如:《关于违反审判及工作纪律有关问题的惩戒规定》、《严格审判纪律若干规定》,《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加强干警“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岗位目标责任制》、《干警试岗、待岗、诫免谈话制度》等。为确保各项制度的落实,从以下几个方面抓督查工作:一是经常性的督查。院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院干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经常的督促检查,并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院党组书记吴敦还多次同监察室的同志一起检查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和执法执纪情况。院设立的“督查登记表”、“礼品登记表”、“违反惩戒规定情况统计表”,使用一直正常。二是加大节假日期间的廉政督查力度。每逢重大节日,党组都及时对干警提出具体明确的要求,重温“八条禁令”、“十个不准”等廉政规定,有效地杜绝了奢侈浪费、请客送礼等不正之风的滋生和蔓延。三是严格对违法违纪案件的督查。对被市中院督查通报的违反工作纪律的干警进行了处理。按本院《违反审判及工作纪律有关问题的惩戒规定》的相应条款扣发了岗位目标考核奖,并责成其书面作出检查,本年度不得被评先评优,对全院干警起到了一定的警示作用。四是加强了外部监督。院党组充分发挥党风廉政监督员的作用,并坚持定期不定期的走访人大、政协和有关乡镇、企业,征求对法院干警党风廉政和执法执纪的意见。还通过走访案件当事人、发放征求意见卡和接待来信来访,及时了解、掌握干警的廉政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上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个别法官司法为民的观念树得不够牢,为经济发展服务意识不强,特权思想时有存在;审判管理和审判监督存在薄弱环节,一些案件审理、执行效率不高,办案质量比较粗糙;个别法官对待群众的态度生硬,存在冷、横、硬、推现象;个别法官有为案件说情打招呼、接受曲线吃请的现象。
下半年,院党组将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党风建设各项规定和全年工作计划,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深入贯彻中央纪委《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重点抓紧好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院党组成员要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把廉洁自律工作与自身的本职工作相结合,坚决执行“五不许”的规定,坚决执行《关于各级领导干部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处分规定》,切实维护司法公正,确保全院干警能够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众多的利益和诱惑面前经得起考验。
二、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党组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头等大事牢牢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领导班子和党组成员做到带头廉洁自律,带头执行各项廉政规定,带头学习,带头督查,增强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动性,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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