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环境综合治理和城区道路拆迁情况的汇报 盐山县建设局
城区环境综合治理和城区
道路拆迁情况的汇报
根据县委、县政府2008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事实事文件要求,城区环境综合治理和城区道路拆迁为08年城建工作中最主要的大事实事,县委、县政府专门成立了县城镇建设领导小组。建设局全体干部职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齐心协力、真抓实干,圆满完成了城区环境突击治理工作任务。全面打响了城区道路拆迁工作战役。下面将两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城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情况
2008年3月23日—5月23日,按照盐山县城区环境综合治理动员大会精神和城镇建设领导小组的总体工作部署,在城区范围内开展了由12个部门143名队员参加的大规模环境综合治理突击活动,治理在违章建筑、退店经营、广告牌匾、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效果,圆满完成了各项治理任务。(一)依法拆除违章建筑164处,建筑面积9300多平方米,收回违法占地2万多平方米。(二)依法治理商品退店3000多户次,治理流动摊点1500多处,清理占道建材30多处,治理不围场作业15处。(三)依法拆除不规范广告牌匾550多块,审批安装平面广告牌匾300多块。(四)清理生活、建筑垃圾3500余方,清运2500余方,清除小广告5300多条。(五)划定停车线5080米,安置交通警示牌54块。清理疏导违规车辆300多辆次,取缔违法三轮车200多辆。(六)安置了6个专业市场和7个便民市场。(七)新增绿化面积2.2万平方米,便道维修、硬化及改造面积2.9万平方米。(八)铺设供水管网1100米,新修、清淤、翻修排水沟15000米。截止目前,城区环境综合治理共投入资金320万元。
5月24日,城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入长期治理阶段,建立了长效管理机制。(一)成立盐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执法大队由建设局、公安局、土地局、工商局和盐山镇五个部门抽调人员组成,队长由建设局副局长刘文彬同志兼任,办公地点设在建设局。工作任务是联合执法,巩固突击治理成果,实现城区环境治理目标,进一步理顺管理机制,使环境治理工作步入经常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二)双向选择、竞争上岗,细化分工、明确任务。盐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依照部门职能,实行双向选择、竞争上岗,进一步细化分工,明确工作任务。大队共分成五个中队:一中队主要负责城区交通管理;二、三、四中队主要负责各街道占道经营、破坏公用设施、广告牌匾不规范管理;五中队主要负责城区规划范围内违章建筑、违规占地管理。(三)强化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制度。8月中旬,建设局与县武装部联合对执法大队全体队员进行了封闭式军事化训练,训练包括法律学习和军事训练两项内容。军训使队员的业务素质、身体素质及工作纪律性有了进一步提高。另外,还制定了《盐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工作制度》和《盐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考核奖惩办法》等规章制度。目前,盐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健康有序地依法开展工作,城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已步入经常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二、城区道路拆迁工作进展情况
7月11日城区道路拆迁动员大会召开后,按照县委、县政府总体工作部署和城区道路拆迁指挥部统一工作安排,自7月13日开始,千童大街、凤凰路和海泊路西段道路拆迁工作全面展开。在县委政府正确领导、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拆迁队员的积极努力下,拆迁工作按照拆迁程序依法健康顺利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