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我县2002年和2003年的30829.4亩退耕还林工程中已有大量耕地已完全复耕,退耕还林现在演变成了“退林还耕”。如阿依巴格乡12大队三小队吐逊赛买提的38亩退耕还林地,经执法检查组实地检查后,2003年种植的核桃苗现在已所剩无几,一人之高的核桃苗只有几颗,其余的仅三、四寸高,尚埋在杂草丛中,如不仔细察看,基本上发现不了。再如多浪乡原有1936亩退耕还林地,现在只剩下1200亩。
(七)兑现政策界定不严。按照《退耕还林条例》第二十九条“退耕还林者应当按照作业设计和合同的要求植树种草”以及有关政策的规定,退耕还林后又复耕的,或者即使还林但没有林下种草的,均不能享受退耕还林优惠政策。但这些规定在执行过程中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和检查,有的仅仅是利用第一年达到标准享受国家五年的退耕还林优惠政策,一次性领取了大量的退耕还林补偿,第二年后就不再按要求作业了。
三、对进一步贯彻森林法和实施退耕还林工作的建议
根据当前我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利用和退耕还林落实情况,县人民政府和林业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深入贯彻实施森林法,扎实做好退耕还林的各项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全社会林业生态意识和法制观念。县人民政府和林业部门一定要把森林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持之以恒,常抓不懈。要广泛深入宣传森林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使广大干部群众学法、懂法、守法,了解和掌握国家林业政策,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贯彻落实林业政策的自觉性,增强全社会林业法制观念和生态保护意识,为产业结构调整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进一步加强打击森林犯罪,切实履行森林资源管护职责。县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力度,维护林业生态安全,切实履行部门职责。继续开展多种专项打击整顿行动,加大对各种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典型案件公开曝光,扩大影响范围。严格依法管理林木生产,从严从紧控制采伐指标。加强病虫害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注重科技投入,科学预防,科学灭害,减少病虫害损失。
(三)加强造林工程质量管理,提高造林工程质量。县人民政府要按照森林法的要求,切实组织好全民义务植树活动,要因地制宜,切实解决好林木用地问题,在保护好现有的林地的同时,推广先进造林模式、适用技术和优质苗木,全面提高造林质量和成效,做到保护林地与植树造林并重。
(四)认真做好退耕还林宣传工作,坚决防止退林还耕现象发生。县人民政府要认真做好退耕农户的宣传工作,把国家的政策和我县采取的措施向广大农户进行宣传,做好说服解释工作,让广大农户继续增加投入,放心大胆的搞好退耕还林。同时,建议县人民政府对退耕还林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研究,尽快制定退耕还林的后续管护扶持政策,每年的政策兑现,要与管护措施的落实情况的检查结果紧密挂钩,使退耕还林尽快产生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对于目前因国家政策调整和棉价行情看好而可能出现的反弹、复耕情况要高度重视,一经发现,要坚决予以纠正。
(五)加强退耕还林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防止资金被挪用挤占。随着国家政策的调整,退耕还林的资金管理办法也要进行相应调整。建议县政府和有关部门组织人员进行调查研究,尽快制定出台我县退耕还林的资金管理办法,切实加强退耕还林资金的监管,防止挤占、截留、挪用和虚报冒领,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六)依法追缴骗取的退耕还林费,保护退耕还林者合法权益。县林业局要组织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