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推行政务、事务公开制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各级行政机关通过公开栏、公开墙、办事指南、局域网和政府网站以及新闻媒体,公开办事依据、办事要求、办事程序、办事时限以及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保证群众享有知情权、监督权。目前,市政府及48个工作部门、8个县市区和115个乡镇及街道办事处全部实行了政务公开;2931个行政村全部实行了村务公开;50以上的民营企业实行了厂务公开;96的事业单位实行了事务公开。
三是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努力做到为民利民便民。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解决一些行政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分散审批、多头审批及“暗箱操作”等问题,我们按照省、市政府的要求,督促各地建立行政服务中心,对进中心办理的行政审批项目按照“一门受理、集中审批、统一收费、限时办结”的方式进行运作,既方便了群众办事,又提高了行政效率,深受企业和干部群众欢迎。
在报告我市贯彻实施《行政监察法》取得上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宣传力度还不够大。少数地方和部门对《行政监察法》宣传不够,对贯彻实施《行政监察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还不够高,极少数地方和部门对行政监察工作重视不够,行政监察职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二是工作抓落实不够,有些工作成效不够明显。如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上学难”、“上学贵”和“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仍是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和各大新闻媒体关注的焦点;近几年特别是去年虽然查处了一些有影响的大案要案,严惩了一批腐败分子,但严重违法违纪的案件仍时有发生,有些领域案件的高发势头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执法监察工作点多面广,效果不尽人意;源头治腐工作项目较多,重点不够突出,抓典型、求实效不够。
三是监察机关的自身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从总体上看,目前我市监察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是可以信赖的,但整体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干部存在行为不慎、谈话不慎、保密不慎、交往不慎的问题,还有极少数人在工作中摆架子、耍态度等,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察干部的形象。还有一些干部思想解放不够,工作创新不够,措施和办法不多,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反腐败斗争新形势的需要。这些问题和不足直接影响了《行政监察法》的实施效果,制约了行政监察工作的深入开展,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贯彻实施《行政监察法》的几点体会
在贯彻实施《行政监察法》的过程中,我们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是必须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行政监察法》的贯彻实施,经常听取工作情况汇报,提出明确任务和要求,及时解决有关困难和问题,积极支持监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也按照《行政监察法》的要求,加强对行政监察工作的领导,坚持把行政监察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政府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为《行政监察法》的贯彻实施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是必须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在贯彻实施《行政监察法》过程中,各级监察机关自觉把接受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始终。年初安排工作任务,事先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开展行风评议活动,邀请人大代表参与;年终按规定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对人大提出的有关行政执法中的问题,都如实地回复、及时地纠正。由于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不仅规范了执法行为,防止了权力滥用,而且为深入贯彻实施《行政监察法》创造了良好的执法环境。
三是必须坚持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开展行政监察工作。我们注意把行政监察工作寓于改革和发展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