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县检察院经费保障机制情况报告
的“吃饭”财政;二是保稳定保运转压力大;三是赤字包袱巨大,债务负担沉重;四是社会公共事业投入不足,影响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五是社会保障支出,财政无力兜底。
在县财政十分拮据的前提下,检察院公用经费的来源就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由于公用经费的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检察院办案业务的开展。
(二)机关办公楼建设资金严重不足,缺口214万元。在市检察院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我院的办公、技术用房建设于2008年4月动工,该工程建筑面积3400多平方米,预算总投资630万元,现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和外部装修,目前,单位欠款已达328万元,其中基建尚差资金214万元,使我院两房建设受阻,影响着工程的全面竣工。
五、完善检察院经费保障机制的建议
鉴于我县财政困难的现状,仅靠县财政保证检察院公用经费的正常支出,是难于办到的,只有紧紧依靠上级财政的重点扶持,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检察院经费紧张的问题。具体建议如下:
一是建议区别不同情况,制定贫困地区检察院合理的公用经费定额。经测算,除人员经费外,公用经费按人均1.6万元/年、办案业务费按人均2.4万元/年安排较为合情合理。
二是请求调整检察院经费管理办法。将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开,人员经费由县财政负担,公用经费(包括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基本建设支出等)由中央财政和市级财政共同负担。
三是继续加大对贫困地区检察院的经费和物资装备上的投入,实行特殊的政策倾斜和照顾,以稳定检察队伍,确保检察院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以确保一方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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