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职能定位更加明确,它不是一种单纯的会计服务,更多的是一份责任,是规范乡村财务管理,强化财政监督职能的具体体现。
⑶规范了乡村财务收支。改革前,由于财务管理不规范,乡村两级“白条”报账现象严重,坐收坐支情况普遍,在资金安排上没有预算约束,有钱就用、无钱就赊。特别是村级,收费票据未经专管人员领取,村干部各自领用,各自收钱、各自开支、乱收滥用现象严重,对有些不合理的支出,领导签字坚持原则难,不报销怕影响同事之间的感情,报销又违反了财经制度。财务公开不及时,甚至不公开,更不接受村民理财小组的监督,造成干群关系紧张。改革后,日常费用开支由单位主管领导审批,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字,乡级财务收支核算由财政所代理做账,县乡联网,乡财局统一网上审核。村级财务收支核算由经管站审核把关,财务定期公开,还干部一个清白、给群众一个明白。确保了收支行为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合法性。对坐收坐支、白条报账等不规范行为进行了规范,堵塞了漏洞,节约了资金。如庙岭乡共处理违规开支票据46张,共计金额6.5万元,义宁镇政府11月份报账30万元,退回不规范票据9.1万元。征村乡在检报时乡财股退回不规范票据20.1万元。山口、四都村级资金直接拔到经管站账户上,报账员每两个月凭资金结报手册和真实有效、手续齐全的收支单据到经管站统一报账。已不是单纯的代为做账,而是真正意义上的规范管理。
⑷规范了乡村票据管理。按照“管钱先管票”的原则,各试点乡镇健全了票据管理制度。实行限额领用和“谁领取,谁负责,谁缴销”的责任制,从源头上规范了各项收入,实行了“收支两条线”,杜绝了坐支现象。如马坳镇制订票据管理办法:对08年以前的村级收据无论是否启用完,一律回收到经管站封存,08年分村设立票据领用登记薄,以旧换新,按期上缴,每遗失一份票据罚款500元。山口、黄港、四都等乡镇村级收据由经管站统管。新湾乡实行每月结算制,村级每季结算制,有效地规范了收入管理,明晰了收支,清楚了家底,防范了财务风险。
3、加强了监督,遏制了随意举债。
改革前,部分乡村因举债垫付工程项目配套资金和完成税费等因素,债务越积越多。极少数乡村领导只管自己花钱,前任不管后任事。有的乡村尽管负债累累,仍照样乱招待、乱报销、乱批条、赊账欠账,违规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乡村债务包袱越背越重。
实行“乡财县代管,村账乡代理”后,一是通过开展“四项清理”,核实了债权债务。如义宁镇针对往来账目复杂,专门请了一些老同志来审查,并进行张榜公布;二是处理了部分呆账、死账。对一些长期挂账,手续不清,业主死亡或去向不明的债权、债务,通过班子会讨论研究决定,由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或通过县审计局审计认定后进行了账务调整。在这次清理过程中,征村乡处理呆账、死账5万元,义宁镇处理呆账、死账债权16.7万元,债务21.7万元。三是遏制了乡村随意举债。通过采取账户统管、统一收付、规范管理、控制支出顺序,先保工资发放,再保运转和重点建设支出等措施,管住了收入的“袋子”,扎严了支出的“口子”。有效地堵住乡镇随意举债的现象,如义宁镇通过加强财务管理,镇村两级未发生新的债务。四是逐步化解了乡村债务。部分乡镇通过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盘活、变卖闲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发展集体经济,清收债权抵债等措施逐步化解了乡村债务。如白岭镇采取
本文由: 免费提供 盘活无形资产、土地,通过国土资源管理局办理合法转让手续,对集镇进行总体规划,充分利用土地资源,转让土地使用权,新建车站等形式,当年取得土地出让金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