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2008年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管理考评方案》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8年扩大乡财县代管范围全面实行村账乡代理试点工作意见》精神,为全面完成“乡财县代管,村账乡代理”试点工作,总结经验,完善提高,县财政局组织了六个检查验收小组于12月6日至8日分别对27个实行“乡财县代管”的试点乡镇和所有实行“村账乡代理”的乡镇进行了检查验收,现将检查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取得的主要成效
1、转变了观念,提高了认识。
⑴消除了思想顾虑。改革前,少数乡镇主要领导顾虑重重,认为“乡财县代管”是县里把乡镇的财权上收了,削弱了乡镇主要领导的经济审批权、限制了乡镇对乡级财政的自由支配权、非税收入的所有权,从而产生了一些抵触情绪。通过近一年的运行情况来看,这种顾虑打消了。大部分乡镇主要领导认为“乡财县代管,村账乡代理”不是削弱了权力,而是规范了管理,看住了家底;不是限制了自由支配权,更多的是分担了一份责任;不是剥夺了乡镇非税收入的所有权,而是防止坐收坐支行为,规范了财务管理。四都镇朱镇长说“实行‘乡财县代管’乡镇举双手赞成,请个会计乡镇一年最少要花四五千元的工资,现在好了,不但不要花一分钱,还可以为乡镇分担责任”。更主要的是财政职能得到了归位,有利于防止腐败,节约开支,防止乡镇新的不良债务发生,使乡镇财务管理逐步走向正规化、制度化、轨道化。
⑵开展了财务清理。各试点乡(镇)为了搞好“乡财县代管、村账乡代理”试点工作,成立了以乡(镇)长为组长,副乡(镇)长、财政所长为副组长、乡(镇)政府会计、财政所全体成员和经管站人员组成的“乡财县代管,村账乡代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题会议,制订了“乡财县代管,村账乡代理”工作实施方案和有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对银行账户、债权债务、国有资产、财政供养人员和收费票据等进行了全面清理,通过对不良债权、债务进行处理,全县共核销不良债权363.39万元,核销不良债务408.52万元。
⑶解决了部份经费。为解决经管站经费困难,无办公设施等问题,有的乡镇拿出了资金,有的乡镇专门配备办公设施。如马坳镇每年拿出3600元租用民房给经管站办公,拔1000元作为启动资金,每年增加经管员工资报酬1900元,增加村级民主理财小组工资2500元。为规范村级账务管理,大椿乡采取了按乡干部一样的标准发给经管员补助,并聘请由群众推荐,业务能力强的会计人员专门为各村做账。港口镇对村级财会人员进行集中业务培训。黄港镇、义宁镇专门配备电脑,使村级账务实现了微机管理。
2、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了管理。
⑴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乡财县代管,村账乡代理”在运行过程中,各试点乡镇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经费报账制度、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真正做到了在日常运行操作中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如新湾、余段、上衫等乡政府专门下了发文件,制定了内务财务管理制度27条。大到车辆管理,小到办公室电话费都作了限额报销的奖惩规定,执行一年多来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同时还结合实际,制定了村级财务季度报账管理制度、村级资金收支管理制度、村级民主理财实行“两边、三边章”管理制度等。
⑵强化了财政监督职能。体制改革前,为完成财税任务,乡镇财政部门以税收征管为首要任务,淡化了财务监督管理职能。实行“乡财县代管,村账乡代理”后,使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