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于08年4月份及时整改注销),其主要用途为开具业务用烟,08年业务用烟合计数量为39.572万支,涉及金额为44.2176万元。其中1-4月份违规列支业务用烟合计为17.168万支,涉及金额为15.2416万元。5月份市局及时整改后,严格按省局新规定从正常经营系统中开具业务用烟,截至12月份共计开具业务用烟22.408万支,金额28.97602万元。
4、超限量供货问题。2008年,因v3系统在访销过程中系统插件失效、月限量无提示,加之电访与配送的统计时间段不一致,共违规向14户持证户违反供货标准超量供货15次,合计超量供货数量为14.96万支,涉及金额为1.4866万元。
5、违规报损卷烟。2008年7月份,白银区烟草专卖局(营销部)专卖市场罚没卷烟0.002万支(全包乙红河壹盒)报损,涉及金额0.0003万元,造成该盒卷烟报损的主要原因是在保存过程中挤压、破损严重,无法出售,故违规予以报损。
(三)2008年1-8月份自查出的问题
1、存在业务用烟“假入网”问题。2008年5月至2008年4月,
我公司共向当地党政机关、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及以上部门与我公司有工作关系的人员累计供应卷烟4316条,涉及品种28个,主要以高档卷烟为主。这些卷烟采用分摊给零售户的办法,造成了“假入网”销售。2、超限量供货问题。2008年11月至2008年4月未执行省局限量供货统一标准,存在超限量供货户数和数量统计不准的问题。按照省局限量供货统一标准,市局查明2008年11月至2008年5月共超量供货369户,超量供货量总计29209条,其中:b类户190户,c类户108户,d类户1户,e类户因系统已无法查询当月客户类型,因而无法确定当月是否超量供货,只能对月总供货量予以统计。
(四)省局复查组和督导组查出的不规范问题
1、08年市公司分摊景泰县营销部卷烟体外循环数量与景泰县营销部自查情况不一致,景泰县营销部误将自己体外循环卷烟盖中华1万支计入了市公司分摊的体外循环数量中。
本文由: 免费提供2、08年会宁县营销部误将4万支珍品奔马卷烟填入《甘肃省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检查卷烟商业企业卷烟购、销、存(表七)》报废处理栏,实际情况为该批卷烟滞销而退回到市公司。
3、08年白银区营销部有7户零售户超限量供货,会宁县营销部有10户零售户超限量供货,供货次数17次,但自查中白银区营销部有13户零售户超限量供货,会宁县营销部有17户零售户超限量供货,供货次数23次,由于理解不同,复查超限量供货次数、户数与自查结果不一致问题。
4、货源倾斜投放问题。市公司08年“555”系列、v8红河系列,08年蓝软芙蓉王、66扁盒精品红河等品牌卷烟仅供系统内超市销售,存在货源倾斜投放这一问题。
5、内管笔记不全。内管工作人员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对资金回笼情况、大额现金入帐情况以及卷烟报损等情况记录不详细,体现不出不同阶段的工作及记录检查过程。
6、欣大公司存在的问题。一是涉嫌无证批发卷烟。2008年1月份至2008年5月份,欣大公司一次性销售卷烟50条以上共发生125次,销售卷烟9416.6条。二是对超市抽查的记录不全,对有没有代售、寄售、赊销货款以及超市之间私自调剂卷烟的情况的抽查缺少完整的记录。
三、对存在问题采取的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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