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建设责任制能否顺利贯彻执行,监督检查是重要环节。为此,我局逐步建立健全了五项监督检查制度:
第一是例行督查制度。每年都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2个督查组,每半年对各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对不能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和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领导干部采取限期整改或进行诫勉谈话。
第二是专项检查制度。我局对义教工程资金的使用管理、工程招标和工程质量、收受礼金和有价证券、“收支两条线”、中小学收费特别是落实“一费制”、招生考试、毕业生分配、职称评审、政务校务公开等专项工作进行检查,一项一项督促抓落实。
第三是认真落实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制度。教育系统根据县纪委文件精神,结合教育战线实际,在党员干部中积极开展了“艰苦奋斗、廉洁从政”主题教育,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活动。我们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十六大报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纲要》、胡锦涛总书记在七月一日的重要讲话,党员干部们认真观看牛玉儒、高翠英同志的先进事迹教育片和李真典型案件警示片。组织讨论,全体党员写学习心得体会508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增强艰苦奋斗、勤政为民的自觉性。组织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廉政知识考试和知识竞赛活动。
第四是定期汇报制度。教育局党委成员、副科级以上干部和县直各学校党政“一把手”,用文字向教育局党委汇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的情况。教育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向局纪委汇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规范中小学收费情况。每次检查时,各级班子党政“一把手”向全体教职工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第五是评议制度。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教育行风监督员,民主评议各级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和群众代表一起对职能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情况进行评议,帮助这些单位和领导查找问题,督促整改。
五、发扬民主,科学进行责任考核
严格科学的检查考核,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力保证。我们十分重视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工作,把全县各级教育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履行责任和完成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情况纳入年终教育工作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中,专门建立健全了考核办法,对考核的内容、程序、标准等都进行了细化、量化、规范化。每年初,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由上至下层层签订责任状,半年督查一次,年终进行全面考核。主要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记录、开座谈会、民主测评,并辅
本文由: 免费提供 之以百分计评方法。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的工作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和选拨任用的重要依据。全县通报表扬考评为“好”等次的,“黄牌”警告考评为“差”等次的,并责令写出书面检查,追究问题严重者的责任。六、强化责任追究,维护责任制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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