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化信息技术,加快建立安全、灵活、高效的能源数据采集、传输、加工、存储和使用等一体化的能源统计信息系统。四是加强标准计量工作、能源计量器具、节能评估、统计等各方面的培训,提高节能综合执法能力和水平。
四、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按照节能法律法规要求,将节能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采取贴息、补助、风险投资、奖励等多种形式,重点支持节能技术的研究开发、示范推广、宣传培训。加强对企业技改的引导和扶持,通过设立节能奖励基金等形式调动企业开展节能技改的积极性。对在节能发明创造、节能革新等工作中取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及时予以奖励。
五、进一步加大节能设备、技术推广。一是抓好重点企业和领域节能工作,加强社会公共机构节能。引导重点用能单位进行能源审计,设立能源管理岗位;积极推荐我区企业生产的节能、节水产品列入市节能、节水产品目录,争取更多企业产品进入国家、省、市节能产品名单;对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使用企业给予抵免当年应纳企业所得税额;鼓励用能单位和设计单位采用先进的技术、工程、设备和材料,特别是政府工程项目优先采用节能设备、技术和产品。二是推进节能创新,进一步强化科技支撑。引导社会资金加大节能投入,全面落实国家节能各项优惠政策,加快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进一步加强节能技术攻关,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引进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的节能技术,逐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节能技术创新体系。积极组织重点节能项目的推荐上报,争取更多项目进入国家和省、市科技计划盘子。三是拟设立低碳经济研究院。开展相关技术路线、技术集成、技术开发与推广及产业化等方面的系统研究,尽力将**区打造成低碳经济示范区。
六、进一步完善节能工作汇报制度。严格按照《节约能源法》规定,每年按时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节能工作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