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令待岗处理,情况较重的给予党纪和政纪处分,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今年以来,我局工作人员能够严格按照依法行政工作的各项要求规范自身行为,没有随意执法、粗暴执法、以言代法、以罚代法等现象。
五、切实抓好土地信访工作,为全县社会稳定发挥职能作用。
一是实行局领导包案包乡制度。今年,我们实行了局领导班子包乡制度,对分包乡(镇)出现的涉及土地方面的问题,由分包领导具体负责;对重大信访案件实行局领导、信访工作人员包案制度,责任到人,确保每个信访案件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二是建立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和信访稳定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土地所对辖区内关于土地信访问题引发的上访事件负责,属于谁辖区的问题,追究谁的责任。对于发生不同程度越级上访的辖区土地所负责人,分别给予“警告性谈话”、“通报批评”、“黄牌警告”及经济处罚。
三是建立土地信访定期排查制度。为了防止因土地纠纷引起的上访事件的发生,我们在每月28日的股、所长例会日、上级召开重要会议之前,都要认真排查各乡(镇)因土地问题有可能发生上访的人员,对他们做到心中有数,主动上门做工作。给他们讲法律、讲道德规范,引导他们依法解决问题,以达到化解矛盾,防止双方矛盾激化的目的。四是抓好信访案件的落实。我们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求每个办案人员都要以高度的工作热情和责任心,认真对待每一位来访群众,办好每一个案件,使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今年以来,我们共接待来访群众166起257人次,其中立案11起,处理5起,调解2起,4起正在办理之中。办结县纠风办批转案件4起,县政府批转案件1起;办理县信访局批转案件43起,办理市国土局法规科批转赴市上访案件3起,赴省上访案件7起,赴京上访1起,均按要求上报结果。其中在办理赴京上访案件过程中,盛市信访工作组、县信访局及我局信访工作人员经过现场实地查看,对案件处理提出了具体意见,并多次找当事人谈心,耐心倾听当事人的意见,讲解有关法律政策。通过耐心的说服教育,使这三起赴京、盛市上访案件都得到了圆满解决,当事人比较满意。同时妥善的处理结果也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至目前,无发生因土地纠纷调解不力引起的民转刑案件和因此引起的非正常死亡人员,为全县社会稳定发挥了职能作用。
今后,我将继续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努力抓好本系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力争在全县的综治工作中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