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乡村劳动力转移情况报告
农民工工资支付标准、支付形式、支付时间等内容。加大对侵害农民工权益案件的查处力度,及时受理劳动争议,对招工后不办理用工手续、不签订劳动合同、恶意拖欠和克扣工资、随意延长工作时间的用工单位,依法严肃查处。
(四)加强领导,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创造宽松环境。牢固树立转移农村劳动力也是政绩的观念,加强对劳动力转移工作的领导,切实把劳动力转移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
一是落实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责任制。把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作为农业系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大事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目标管理,严格考核,切实抓紧抓好。
二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在积极申请省、部级项目,争取培训经费的基础上,集中使用现有科教兴农、农业标准化、土地复恳等资金,依托生产培训项目,向农村劳动力转移倾斜。研究切实可行的经济补偿机制,对参加培训的农民实行补贴或奖励,对承担培训费用困难的农民,可区别情况采取减免培训费、就业取得收入后补交培训费、贴息贷款等方式支持其参加培训。
三是积极搞好就业服务。尽快建立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培训资料库等,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强信息引导,提供技术支撑,开展全方位服务。在户籍管理、承包地流转等方面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降低农民进城入镇成本,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合理有序流动。建立有利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土地流转制度,维护进城务工经商农民的合法权益。积极培育转移典型,加强分类指导,及时总结交流,示范推广,跟踪服务,推动农民转移致富。
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