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我县财政工作紧紧围绕全市“保增长、保变样、保民生、保稳定”目标要求和县委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抓好财源项目建设,大力组织财政收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财政预算管理,加快财政改革步伐,确保了上半年财政预算的顺利执行。
一、上半年财政收支完成情况
(一)财政收入提前实现“双过半”,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上半年,全县全部财政收入累计完成9228万元,占预算的52.3%,同比下降3.8%,进度在全市位居第五。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4539万元,占预算的58.3%,同比增长9.2%,进度在全市位居第二。从征收系统看,国税系统完成4708万元,占预算的50.8%,同比下降17.2%;地税系统完成3821万元,占预算的50.4%,同比增长20.6%;财政系统完成699万元,占预算的87.6%,同比下降6.7%。
上半年,乡镇总收入完成4570万元,占预算的60.4%,同比下降19.5%。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151万元,占预算的54.5%,同比下降1.3%。
(二)财政支出完成情况。上半年,全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2447万元(含专款支出3474万元),占预算的50.5%,同比增长36.5%。其中县本级支出10103万元,占预算的51%,同比增长41.4%;乡镇支出2344万元,占预算的50%,同比增长19%。分支出项目看:基本公共管理与服务支出2114万元,占预算的58.1%,同比增长28%;公共安全支出749万元,占预算的66.1%,同比增长62%;教育支出3492万元,占预算的53.4%,同比增长29%;科学技术支出134万元,占预算的56%,同比增长6.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0万元,占预算的44.2%,同比增长1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48万元,占预算的51.4%,增长53.2%;医疗卫生支出683万元,占预算的45%,下降7.5%;环境保护支出760万元,占预算的60%,增长10.6%;城乡社区事务支出834万元,占预算的40.4%,增长33.8%;农林水事务支出896万元,占预算的62.5%,增长34.7%;交通运输支出155元,占预算的51%,增长14.6%;采掘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25万元,占预算的60.2%,下降4.2%;粮油物资及金融监管事务支出236万元,占预算的41.5%,增长127%;其他支出262万元,占预算的10.5%,下降11.6%。财政支出保证了公教人员工资的按时发放和机关工作正常运转,确保了县重点支出,使县政府确定的各项工作重点得以落实。
(三)基金收支完成情况:1-6月份基金收入累计完成3797万元,占预算2235万元的169.6%,同比增长338.9%。其中:土地出让金完成2345.5万元,占预算的781.8%。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完成20万元,占预算的15.4%。保险基金完成1217.8万元,占预算的68.5%,同比增长53%。残疾人再就业保障金完成12.4万元, 占预算的44.3%。国有土地收益完成128.5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完成67.2万元。增收的原因主要是土地出让金增收。
1-6月份基金支出3833万元,占预算的171.5%,同比增长357.1%。其中:土地出让金支出797.8万元,占预算的265.9%;城市公用事业支出1735.5万元,占预算的1335%。保险基金支出1215.7万元,占预算的68.4%,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