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牵头对我市45个行政权力部门4270个事项进行了清理、规范、审核,将梳理汇总的行政权力事项、权力运行流程图等在市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按照市民、企业、三农、旅游者等不同服务对象进项分类,提供在线查询、在线申报。这些行政事项丰富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切实为群众提供了方便,也成为部门依法行政、接收社会监督的重要依据。
我们坚持以提升效能为目标,增强信息公开的实效和作用。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构建服务型政府机关的重要抓手,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效能。一是抓好主动公开的及时性。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确保在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年我市市级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91条。其中,机构设置类信息4条,占0.09%;政府文件36条,占0.77%;政府办公室文件120条,占2.55%;政府重要会议类信息6条,占0.13%;政府重点工作类信息54条,占1.15%;政府提交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各类报告5条,占0.11%;政府人事任免类信息14条,占0.3%;政府应急管理类信息3条,占0.06%;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6条,占0.13%;其它类信息523条,占11.15%;动态信息3920条,占83.56%。市级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08条。其中,机构概况类信息30条,占0.71%;政策法规类信息103条,占2.45%;规划计划类信息24条,占0.57%;业务工作类信息294条,占6.99%;行政许可类信息22条,占0.52%;其它类信息100条,占2.38%;部门动态类信息3635条,占86.38%。未发生一起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案件。二是抓好依申请公开、市长信箱办理的及时性。各部门、乡镇对依申请公开的内容,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确保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同时,高度重视市长信箱的办理质效,年,我市共办结“市长信箱”1226件,按时办结率达98% ,在南通各县市区中名列前茅。三是抓好保密审查的及时性。我市各级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保密审查严格按照规定,实行行政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组织协调、专门审查人员具体实施、市保密局指导监督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层层落实保密责任,确保机构、责任、措施、人员四到位。同时,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在发文稿纸增设“是否公开”、“密级”栏目,从文件制定的源头上把好关。市政府及各部门、乡镇、园区在做好信息公开的同时,严格对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进行保密审查,确保发布的信息不涉密。
(三)政府信息公开监管情况
遵循透明、廉洁、高效的原则,健全督办检查机制、民主监督机制,加强社会监督评议。一是坚持行政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在日常工作中,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对各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将政府信息工作纳入政府督办事项,采取跟踪督办、实地督办、专项督办的形式加大检查力度,增强部门、乡镇工作的主动性。同时,通过在社会各届广泛聘请监督员、召开各界人士座谈会等形式畅通群众监督渠道。二是坚持内部评议和社会评议相结合。市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邀请市人大、市政协领导列席,市政府及各部门不定期向人大汇报工作,向政协通报情况,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评议和检查。同时,在召开讨论涉及全市人民民生的公共问题、政府的重大决策、市民普遍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的市政府常务会议时,坚持邀请市民代表旁听,增强政府决策的透明度。年,市政府共邀请2批次25人次市民代表旁听市政府常务会议。另外,紧紧围绕部门、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