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学习,80%的小学专任教师参加大专自考和电大大专班等形势的学习,本科毕业的初中专任教师占15%,大专毕业的小学教师占13%。。 2、全面贯彻执行中小学校长持证上岗制度,全面完成“九五”期间中小学校长培训任务的基础上,努力开展校长培训工作,选拔中学校长、小学校长各1名参加骨干校长培训,组织3名中学校长和一些小学校长参加校长提高班培训,把一些区管的后备干部和新任中小学校长分别报送参加泉州师院和教师进修学校举办的校长岗位培训,同时选派社会力量办学的校长参加校长岗位培训。 3、组织举办中小学新教师上岗前培训班和见习期培训班,100名中小学新教师在任职学校受常规培训的同时,分别参加了泉州市教育学院和教师进修学校的集中培训。 4、切实抓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全员培训和测试工作,在培训初期,各乡镇设立培训班,聘请计算机教师讲课,并在马甲中学设立考点和罗溪中学设立考点,共培训人员1100名,有800人参加了测试并取得合格证书。同时也选送一批人员参加省、市级计算机和英特尔电脑培训;大规模培训后,在马甲、罗溪设立两个培训点,常年培训初、中、高级信息技术。为我区教育实现现代化、科学化奠定了基础。 5、扎实开展中小学骨干教师省级和市级选拔和培训工作,其中中学选拔30名骨干教师、小学选拔35名骨干教师分赴省市级培训。我委“四五”普法工作紧紧围绕自查、整改、提高的工作思路,转变观念,开拓创新,扎实做好基础工作,努力创新宣传形式,高起点、全方位地开展“四五”普法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和社会效果。现将我委对“四五”普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各项行政执法制度 按照市法制办公室及市治法治市领导小组的要求,我委重新调整了本单位依法治市、行政复议、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主任孙靖任组长,副主任张阳生任副组长,委属各单位、机关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另外,根据城乡建设工作性质,我们还建立健全了以副主任张阳生任组长的市建委系统依法治理监督检查小组,负责局系统依法治市工作的检查、考核、评比,由委办公室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处理日常事务。同时我们将依法治市工作列入全局目标管理,明确了职责权限,依法治理工作制度落到了实处。其次是建立健全了各项行政执法制度。一是结合我委实际,建立了科学、民主的决策制度,实行了对违法决策造成严重后果者责任追究制度;二是进一步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做到了持证上岗、定期轮岗、严格执法,建立了执法队伍管理的新机制;三是全面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建立和完善了行政复议制度和对不履行执法职责或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的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行政赔偿制度。 二、认真做好立法与建章立制工作 继续实行立法工作责任制,做到了主管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协助,人员、经费、责任落实。随着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我委及时对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法规和规章再次进行了清理、修订和废止,简化了行政审批手续,杜绝了拖延、推诿等现象的发生,出台配套文件制度。此外我们还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公开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工作服务细则和岗位职责。通过政务公开栏和《办事指南》等将我市建设系统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工作要求等向办事群众公开,增加了工作透明度,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提高了办事效率。 三、严格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依法行政是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中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与其它执法行为一样,建设行政执法同样具有十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严格的执法程序。因此,我们把严格执法、规范执法行为作为全面提高建设法制建设水平的重要内容。在执法人员的确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