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受理申请,并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分办处理,转相关科室承办(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再延长5个工作日)予以答复。
属于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向申请人说明获取信息的方法和途径。属于教育部门掌握但不主动公开的信息,分为可以公开的信息和不可以公开的信息。可以公开的信息中,可以免费提供的信息由承办科室在15个工作日内直接发送给申请人;需要收取工本费的信息,向申请人出具《信息公开告知书》并告知收费方式,根据申请人付费情况和要求方式在15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可再延长15个工作日)提供信息。不可以公开的信息,向申请人出具《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
申请的信息内容不明确的,出具《补正申请通知书》,请申请人重新申请信息公开。申请的信息不属于本局掌握的信息,出具《非本机关信息告知书》,告知咨询途径。
20*年度共受理2件依申请公开,一件是当面申请,一件是网上申请,主要内容涉及人事问题和学区划片信息,均已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行政许可项目之——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收费标准根据台政发【20*】61号文件的要求,由原来的280元调整到140元。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本单位无此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尽管在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考核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内容不够丰富、格式不够规范等问题,今后将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向兄弟单位学习借鉴优秀的工作经验,从三方面入手,保障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在“规范化”上下功夫,在栏目和信息发布内容和格式上不断规范。二是在“制度化”上下功夫,加强保密审查,分工负责,建立数据台帐,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三是在为群众服务上下功夫,及时更新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教育招生考试等热点信息,及时更新,及时答复群众意见,努力建成人民群众较为满意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