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责任落实
我局历来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建立健全了领导协调机构,由行政首长为第一责任人,对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为直接主管责任人,成立了行政审批科,做到了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理顺和完善了我局行政执法责任制体系和行政复议责任制体系。
二、依法行政,规范管理,成效显著
围绕市法制办通知精神,结合本部门实际,我局制定了推进依法行政总体方案和2010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了行政执法工作和行政复议工作的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严格做到行政执法主体,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积极开展了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检查工作,切实加大旅游执法力度,维护了我市旅游市场秩序,促进了我市旅游业健康有序发展。
1、认真落实执法公示制度,推进政务公开。
我局与新闻媒体建立了“互动”联系机制,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严格落实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我局将行政执法的有关内容在泸州旅游网、《泸州日报》旅游专栏、四川省旅游执法网、泸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泸州旅游》简报等上进行了公示,对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宣传。
按照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我局依照精简办事环节、方便群众办事的原则,对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派驻两名工作人员,并将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入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2、加强队伍建设,规范行政行为。
①抓好政务公开,规范办事程序,接受公众监督。今年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受理139件,限时办结139件;继续深化旅游诚信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大力推进旅游标准化、信息化、法制化建设。
②开展对全市旅游执法质监人员、导游人员、企业负责人进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旅游知识、旅游安全等方面的培训,参培人员800多人次;专门邀请市职教院高级讲师为我市区(县)旅游局分管局长(行管人员)、旅行社总经理共34人进行了《旅行社条例》及实施细则和《旅游合同》的宣贯培训,并进行了考试。全局执法人员做到了依法执法、文明执法、清正廉洁、高效,无一人有违法违纪现象,无违反法定程序和超期限处理的事件以及因工作失误造成复议、申诉的案件。
加强行业管理工作,对20家旅行社进行了年检;对全市155名导游年审,有105名通过年审,6名暂缓通过,44名不予通过。
3、严格依法办事,加大执法力度。
①针对“春节”、“十一”黄金周及小长假节前旅游市场,我局主动会同公安、工商、卫生、交通、安监等涉旅部门联合执法,分别对旅行社、a级旅游区、星级饭店和旅游沿线的旅游经营单位93家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1200余人次,向有关旅游企业发出口头和书面整改意见200多条,印发宣传资料12100余份。全市旅游执法人员无一例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②抓好外事和侨务工作。外事方面:积极做好因公出访管理工作,受理因公出访申请21批39人次,无一例违反涉外规定和外事纪律的情况;开展外事业务培训2批50人次;接待来泸外宾35批302人次。侨务方面:主动配合3月法制宣传月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发放侨法宣传资料6000余份,接待咨询20余件。接待侨界群众来信来访20余人次,咨询30人次,办结率达100%,配合市人大搞好贯彻实施“侨法” 自查工作,召开“侨法”颁布20周年座谈会。进一步做精“侨心工程”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