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空白;支持中小企业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先进生产工艺和设备,提高产品质量,降低资源消耗,加强污染治理,节约能源资源,提高经济效益。中央财政每年安排上亿元资金,支持中小企业技术进步、结构调整项目,以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带动了约上百亿元的社会投资。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国务院信息办于2005年8月共同组织实施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中国邮政、中国网通、中国电信等大型it企业联手搭建平台,启动百万中小企业信息化培训,鼓励中小企业上网开展电子商务,全面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提高中小企业的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2007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统战部、科技部、国家工商总局、民建中央、全国工商联共同成功举办了首届全国中小企业创新与发展成果展览会,1100余家参展企业展示了16000余件新技术、新产品,这些先进技术涉及产业之广、科技水平之高、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之大,都是空前的。今年继续在产业集群和具有产业集聚优势的区域,支持建立一批公共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自主创新提供服务支撑。继续推动实施“专利服务中小企业”活动,探索推动知识产权试点工作,促进中小企业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能力。建立健全科技成果发布、查询、产业化机制,促进产学研对接。进一步加快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及分站建设,形成体系完整、功能完备的信息服务网络,发挥其在服务体系建设中的纽带作用。
六、关于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一是在资金支持政策方面。1999年以来,中央财政设立了“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自2006年起,在创新基金中增设“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自2007年起,在创新基金中增设“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截至2007年末,中央财政共计安排创新基金765亿元,支持项目(企业)约11000个。2000年设立了“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专项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参加境外展览会、境外投(议)标、境外考察和宣传推介,以及质量体系认证、产品认证等。截至2007年末,中央财政共计安排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538亿元。2004年设立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专业化发展、与大企业协作配套、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等方面,鼓励中小企业转变增长方式、调整产业结构,走科学发展之路;并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2006年,在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规模的资金,对担保机构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实施奖励政策,同时,对担保机构以较低收费标准向中小企业提供担保给与一定的补助,对于提高中小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的能力发挥了十分积极的作用。自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设立以来,资金规模不断增加,截至2007年末,中央财政共计安排专项资金95亿元。2003年设立了“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开展培训服务、创业服务、信用服务、管理咨询服务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业务。至2004年底,《中小企业促进法》中规定的国家对中小企业的8个资金支持方向,中央财政均安排了相应的资金。同时,中央财政还注重发挥地方各级政府、金融机构、民间组织等社会各方力量的作用,为中小企业发展和技术创新提供便捷条件,拓宽融资渠道。
二是在税收政策方面。实施了一系列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如: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小规模商业企业按4%的征收率、工业企业按6%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征收企业所得税而只征收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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