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理论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助推器。
(二)在培训机制上实现四个调整。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及时调整。一是调整工作思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培训工作,先后下发了一系列重要文件,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对农民培训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大力实施农民培训阳光工程,积极开展农民创业培训、农业产业化培训、外出就业培训、地方特色产业培训、农村服务业培训和新农村建设带头人培训,这是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的具体措施。是进一步完善我省农民培训内容、丰富农民培训形式、提高农民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的重要举措,对于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统筹城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二是调整培训对象。由过去主要服务于农村新增劳动力(“两后生”)为主,转变为服务于农村广大存量劳动力和新增劳动力并重,将培训年龄放宽到16—60岁。培训计划安排向劳动力存量大的县(市、区)和品牌培训基地、劳务品牌岗位倾斜。三是调整培训岗位。培训岗位向新的农业、农村、农民发展倾斜,向为农业生产服务型的二、三产业从业人员服务,为我省新农村建设和县域经济发展提供高质量、高标准的劳动力资源。在培训岗位上,突出机插、机耕、植保、沼气、农村社区服务等方面的岗位,培训一批农副产品加工技术能手和市场经纪人,鼓励和引导这些农民自主创业,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拓宽就业渠道。四是调整转移方向。不仅要面向沿海等经济发达地区,更主要的是瞄准当地城镇经济的发展,设置一些城镇发展需要的特色岗位,订单选择上向本地用工企业倾斜,大力推进就近培训就近转移,真正做到长、稳、高就业,使农民转移就业不离乡、增收致富不离家。
(三)建立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按照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要求,我们工作的核心内容是使广大农民增收。要建立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就要研究新形势、新情况下农民想什么、农民盼什么、农民需要什么?实践证明,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农民增收的主要渠道,劳务收入是农民增收的主要来源,农民培训阳光工程是农民增收的主要抓手。因此,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今后农民培训阳光工程,大力实施农民培训阳光工程“五业一人”培训,使广大农民通过培训、再培训,转移与转岗,获得增收。
(四)努力做好返乡回流农民工创业和就业工作。要及时把握返乡回流农民工的新动态,分类指导。要优先安
排回流农民工的培训资金,引导他们尽快地实现创业或就业。对具备创业条件的,要积极引导他们开展创业,鼓励他们从事农村服务业,从事规模种养。对希望继续打工的返乡回流农民工,要引导他们改变择业观念,外出打工和本地打工并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要优先吸纳回流农民工。对吸纳回流农民工的企业和组织,在培训资金安排上要给予大力支持。(五)加强调查研究。受国际金融风暴影响,明年将是农村劳动力培训就业压力最大的一年,一方面农村存量和新增劳动力需要培训转移,另一方面返乡回流农民工需要回炉培训,重新提高就业技能,使有限的培训资源和财政资金更显得供给不足,同时实体经济的下滑,使企业容纳农村劳动力的空间减少,带来具大的就业压力,我们要按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要深入调查研究,合理分配资源,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要经常深入农村、培训基地、劳动力输入地进行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市场信息,主动了解农民需求,听取基层同志意见和建议,适时调整和改进我们的工作思路,做好服务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工作过程中的一些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要研究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