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和**区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古发〔2009〕7号)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高效落实,以学习为基础,以查找和解决问题为着力点,以“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为目标,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森林公安工作,把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服务大局、科学发展等理念落实到公安工作的各个环节,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全面推进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实现端正执法思想、提高服务水平、维护林区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发展的目标,圆满完成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一阶段工作任务。现就第一阶段开展情况小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根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组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统一部署和具体要求,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及时召开总支专题会议,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副政委为副组长,以办公室、政工科、警务督察队为成员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制定并下发了《**区森林公安分局关于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并于4月8日,召开全局民警及退休支部老党员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由局长元正中同志作动员报告,深入传达省、市、区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目标要求、主要原则和各项部署,进一步统一全体民警的思想,凝聚共识,切实增强全局民警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充分认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的部署上来,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具体要求上来,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活动,正确认识当前**区森林公安发展面临的新机遇、新任务和新挑战,分析自身在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理清工作思路,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改革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切实抓好学习实践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三项制度”,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建立集中学习制度。根据区委、区政府相关要求,我局制定了《**区森林公安分局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学习情况细化表》,由政工科组织,全局民警职工克服工学矛盾,合理地安排工作和学习,严格按照拟定的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从4月6日至4月30日定期进行集中学习,并严格考勤制度,集中学习周鸿书记在全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市委第一检查组长和家修在**区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及《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毛泽东邓小平
江泽民论科学发展观》节选等,每位民警都按照要求通读原文并勾划重点,认真记读书笔记,撰写心得体会,紧密联系个人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全面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交读书笔记、心得体会24份,接受教育面达100%,达到了教育目的。在学习会中专门抽出时间结合《五条禁令》、《**省六条警规》、人民警察枪支管理规定等内容的学习,深入开展对“2.13”**省蒙自县公安局民警开枪杀人案件、“2.09”**省**县看守所在押人员死亡事故及其他民警违法违纪案件等典型案例开展讨论活动,查找民警在执法为民、遵纪守法、严格执法、纪律作风等方面的问题,进一步认清形势,找准差距,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全面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二是建立领导联系点制度。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