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的传承者和守护者。文物保护事业的发展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支持,要积极动员和依靠人民参与文物保护工作,自觉守护祖先留给我们的珍贵的文化遗产。文物保护事业的发展也是为了更好的服务人民,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要通过各种形式和手段,让更多的人民群众走近文物,了解文物,共享文物保护的成果,感受博大精深的民族文化,发挥文化遗产在凝聚民族精神,助力民族复兴中的作用。
(四)坚持文物保护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文物保护事业的发展与整个社会总体发展水平密不可分,必须将文物保护事业纳入到整个社会发展规划中去,统筹处理好经济建设、城市建设与文物保护的关系,处理好文物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处理好文物保护与公共文化服务的关系,通过保护促进发展,在发展中加强保护。为此,我们要抓住当前的良好机遇,首先要加强保护规划制定,在规划指导下实施文物保护;其次要加强文物保护科研工作,用科学的方法指导文物保护;第三要加强文物行政执法制度的建设,用法律的手段支持文物保护;第四要加强文物保护的舆论宣传,发动全社会的力量来关心文物保护。
(五)坚持加强文物系统党的队伍建设
加强文物系统党的队伍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组织保证。特别是要着力解决一些地方和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思想认识、工作能力、工作作风、体制机制和组织领导等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广大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推动文物保护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我省文物系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的成效和问题
近年来,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的关心支持下,在省委、省政府和省文化厅的正确领导下,江苏文物保护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思路明确,措施扎实,取得了显著成效,我省文物保护事业的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更加协调,文物保护事业的综合效益初步体现。主要表现在:
(一)文物保护工作成果斐然
全省一至六批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工作,全省名城名镇、历史街区及文化遗产地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顺利开展。“江苏省名人故居(纪念馆)、古民居抢救保护工程”全面启动。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及利用得到有效开展,苏州古典园林和南京明孝陵保护规划的编制已经完成,大运河江苏段等5个项目被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扬州市被国家文物局确定为大运河“申遗”牵头城市。全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完成第一阶段工作,进入第二阶段田野调查。
(二)博物馆建设和免费开放扎实推进
近年来,扬州双博馆、镇江博物馆等一大批博物馆完成新建改建工作。县级博物馆的陈列展示水平和服务手段不断提高,多个展览在全国获奖。南京博物院与南京图书馆、江苏省美术馆一起在全国率先实行向社会免费开放。全省文化(文物)系统已有82家博物馆、纪念馆实现免费开放。
(三)考古发掘工作成果累累
配合基本建设的抢救性考古全面展开,先后有12项考古发掘成果被列入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制定了《江苏省抢救性考古发掘管理暂行办法》,抢救性考古发掘管理走上法制化规范化道路。大遗址保护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无锡鸿山遗址成为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大遗址保护工作的样板。
(四)文物保护法治环境明显改善
目前,我省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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