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进步,但要真正做到以人为本,还有一些重大的体制性、制度性和机制性的障碍需要完善。例如,在大力推进大型优质企业上市的同时,应加紧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市场的建设,为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创造条件;在稳步推动固定收益类产品发展的同时,应积极稳妥地发展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即使更多群众取得金融性财产收入,也使他们有规避和防范风险的工具;在提高投资者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承担能力的同时,应逐步形成行政监管、法制监管、自律监管和社会监管的监管体系,以保护广大投资者的投资利益和合法收入。
4以人为本的金融应该是加强金融企业文化建设、促进全体职工全面、自由发展的金融
如果说前面所讲的以人为本是从金融服务的外部对象说的,那么,这里所说的以人为本则是从金融业自身说的。
以人为本不是一种简单的工作方式方法,而是一种重要的价值取向。它的基本要求就是依靠人、尊重人、解放人。金融工作要靠职工去做,客户的争取和稳定要靠职工去努力,金融企业竞争力的提升要靠职工能力的发挥。因此,我们应该依靠人(职工)。而依靠人的前提是尊重人,也就是尊重职工的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尊重他们的独立的人格、权利、创造性和个性的发展。依靠人是对职工现有的工作能力的肯定,尊重人是对职工现有地位的肯定,而解放人则是为了提高职工未来的工作能力和地位。解放人就是要不断冲破一切束缚职工潜能充分发挥的体制和机制,同时给职工提供更好的学习环境和进一步提高的机会,实现马克思所说的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的要求。
二、全面协调的金融是深入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
改变我国经济发展中的各种非均衡现象,使我国经济全面协调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之一。作为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金融在贯彻全面协调发展的精神时,不仅要做到金融内部各个方面的协调发展,更要做到金融经济与实体经济、对内经济与对外经济、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
1用系统论的观点看待全面协调发展的金融
所谓系统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可数或不可数)的元素或元素组合构成的一种集合。一个系统中元素的子集合形成这个(大)系统的子系统。
从利益的角度说,元素或元素组合或子系统间的关系可以是竞争关系(它们为了自己的最大利益时),也可以是冲突关系(它们的利益相侵,或竞争达到尖锐化时),还可以是博弈关系(它们的利益既依赖又有矛盾时),更可以是合作或协调关系(它们为了一个共同目标时)。一句话,它们之间是何种关系完全是以它们是否有一个共同目标,并为实现这一共同目标而做出贡献为判断标准。
在协调关系中,各个元素或元素组合或子系统之间的关系也是复杂的。第一,它们之间的关系可以是“金字塔式”的结构关系,即它们之间是分层次的。第一层次决定着第二层次,等等。第二,它们之间可能存在一实一虚的二象对偶关系,即它们是同一事物的两个侧面。“实”能为人所感知,它的运动产生“虚”;“虚”是“实”的存在形式。两者同生同灭。第三,二象对偶关系的两方面是非对称的,即它们的权重是不相同的,而这一权重是随时间而变化的,因此,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动态的关系,而不是静态的关系。
用系统论的这些原理来分析全面协调发展的金融,那么,首先应该看到金融是国民经济这个大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因此,它应该为实现国民经济的目标做出自己的贡献。既然如此,金融就应该促进金融经济与实体经济全面协调发展。在这里,实体经济是第一层次,是“实”,而金融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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