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农民正确认识旅游的价值,激发农民出游的热情,传输新的消费观念,创造一种适合农民旅游的出游环境。建议我国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旅游企业将农民旅游市场的开发提上议事日程,全面规划,系统考虑,以使农民旅游适应我国农民旅游市场发展的要求。
(三)细分农民旅游市场,开发农民旅游产品
旅行社在开发农民需求的常规观光旅游产品的同时,必须为农民旅游量体裁衣,开发和丰富农民喜爱的旅游产品,形成一批适应农民消费心理和消费需求的旅游产品,如城市精品游、宗教游等,以进一步推动农民旅游。旅游企业在确定农民旅游目标市场时应该将主要精力放在我国的东部和中西部地区较富农村中的较富农民。
富裕农村的旅游者在经济上与发达的城市没有多少区别,人均花费与城市旅游者比较毫不逊色。同时应积极引导、培育乡村旅游中介组织,如可以采取设立分社等方式,让富裕起来的农民充分享受现代旅游一条龙服务的便捷。
(四)重视人才
培训工程
人力资源是第一生产力。和所有工作一样,新农村建设需要人才,开展农业旅游的人才更是奇缺。客观来讲,农民群众普遍知识面不宽,文化程度较低,观念较陈旧,信息不通畅。旅游对从业人员素质有一定的要求、规范,农业旅游需拥有特殊的知识、技能和技巧。建议我国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旅游企业把培训农民导游作为一项基础性、先导性的工作。尽量在农民中培养自己的导游。要选择一批在农村工作、生活过,对农村、农民有较深的感情,文化程度在大专以上,形象气质较好,会讲普通话、特殊方言的人为培养对象,进行系统全面正规的旅游知识培训,并参加全国统一的导游资格考试,取得导游证,壮大丰富导游队伍。
(五)注重提高农民旅游服务质量
旅游市场的成功开发不仅得益于到位的宣传和适销对路的产品,还需要优良的服务质量。目前,我国农村基本没有旅游业务机构,旅行社在农村旅游市场的销售还是一项空白。对此,旅行社既可采取在农村设立专门门市部和收客点的办法,还可利用一些成熟的网络来方便农民外出旅游报名。从目前来看,利用一些成熟网络来方便报名可能更为有效。因为根据农民传统心理,相信熟人总比相信看不到、摸不着的旅行社好。因此旅行社可和各地的邮政代办点、村委会、居委会建立广泛联系,通过他们宣传来招徕游客。要注意解决旅游过程中的餐饮、交通、卫生、安全、回扣以及市场准入等问题,以打消农村居民旅游的后顾之忧。坚决打击宰客和欺骗游客的行为,同时要做好投诉处理服务。
(六)旅游与帮助农民致富相结合
如果农民在旅游的同时,能够有助于他们发展生产和经济增收,那将是获得农民认可的可行之举。让农民在游览休闲的同时,能参观一些农村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先进典型事例,如华西村、南街村等,能受到一些启示(包括生产发展、市场运作、文化生活、农村社区建设等),开阔一下眼界,看到一些差距,产生一点触动,对农民自身会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措施,给我们发展农民旅游赋予更高、更深的意义。让旅游走向农业、走进农业、惠及农民,为切实解决好城市和农村二元结构,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