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乡乡纠纷不出县”,把矛盾和问题处理在基层,消化在萌芽状态。
八是加强督导,稳步推进。坚持时间服从质量,进度服从质量,制定了严格的质量考核办法,实行林改责任终身追究制。市委把林改工作列为专项督查的重点,各级成立督导组,保证林改稳步推进。
九是建立制度,落实责任。各级林改办内部建立了一整套管理制度;市级四大家班子挂钩联系乡,县级四大家班子挂钩联系村,并建立了市、县、乡林改办、工作队和技术人员工作责任制,工作经费乡村包干、技术承包等责任制;严格实行“一周一进度”,半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一季一促进“的调度制度。
十是及时总结,资料归档。在自查自纠、查漏补缺、“回头看”的基础上,抓好阶段性检查验收,制定了《关于加强全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档案管理制度,市、县、乡、村建档案室,设置专(兼)职人员。
二、普洱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的成效及其借鉴意义
(一)林改成效
一是农民造林育林的积极性显著提高。过去,造林是政府和林业部门的任务,造林不成活,成活不成林是政府和林业部门最担心的事。现在,造林是农户的愿望和利益,造好树成为农户最操心的事。林权确定给农户后,农民造林的积极性空前高涨。从“要我造林”变成了“我要造林”,很多地方出现了“争山造林、争苗植树”的喜人场面。景东县文井镇的林权刚刚确定,群众即抢时间上山造林,种植了410多万株思茅松、西南桦等树苗。镇沅县按板镇农户抢购树苗自发栽树120多万株,苗木价格一下子从1角多上涨到3角多,还供不应求。在林改试点期间,全市完成新造林近20万亩。
二是农民保护森林的自觉性极大提高。过去,林权主体不明确,偷砍盗伐林木与农民的直接利益关系不大,“林不归我,我不爱林;利不连我,我不营林;责不罚我,我不护林”成为普遍现象。林改后,每宗山林归属明确,山林成了农户自家的财产,“看好自己的山,守好自家的林”成为农民的自觉行动。试点以来,没有发生一起乱砍滥伐林木的事件,超强度违规采脂的现象明显下降,保护生态的意识明显增强。孟连县景冒村群众通过林改,主动从承包地中划出水源林1630亩、防护林1245亩、风景林686亩。景谷县香盐村群众说:“林改后,全村营林造林增加、巡山护林增加,林中无违章采脂、街上无出售松明”。
三是促进了农民增收,村集体经济增强。通过林改,农民由种粮为主转向种树、发展特色经济林、开发林下资源等方面,优化了农村经济结构。广大农民做到了耕山有责、务林有利、致富有门,林改为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人工了最直接的就业机会,林农依托森林资源发展林业生产,开展多种经营,大幅度增加了来自林业的收入。景谷县翁孔村南落村民小组有23户人家,过去有七、八家农户无脂可采,守着林子却没有收入,林改使家家户户都有了承包的林地,仅采松脂每户每月均收入达2000元左右。孟连县景信乡林改后人均林业收入851.19元,人均增加231.02元。同时,通过林改,进一步做好管好用活农村集体商品林土地承包金等方面工作,进一步壮大了村、组集体经济,促进了新农村建设。
四是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林改是近年来农村老百姓最满意的事情。一方面,广大农民从关心自己当前的长远利益出发,积极参与林改,充分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有力地推动了农村的政治文明建设。另一方面,在林改过程中,广大基层干部坚持体察民情、尊重民意、维护民利,积极帮助群众排忧解难,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信赖,架起了干群“连心桥”,进一步融洽了干群关系。林改期间,没有发生因林权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墨江县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