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面客观地分析考察情况,准确评价考察对象,认真撰写考察材料。并在考察材料上署名,对考察材料的真实性、客观性、公正性负责。 (4) 如实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考察人员要敢于讲真话,客观准确详细地向党组织或组织人事部门汇报考察对象的具体情况和现实表现,实事求是地提出考察意见。 (5) 遵守干部考察工作的纪律,对干部考察评价情况要严格保密,不得随意透露考察情况。
4 .考察对象应该承担的责任:认真配合考察人员做好考察工作,如实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考察人员提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地做出回答和说明。
5 .谈话对象应负的责任:根据考察组的安排,积极配合和支持考察人员开展考察工作,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如实向考察组提供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表现以及存在的不足和其他有关情况,对自己的谈话内容负责,不得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
6 .相关部门承担的责任:纪检监察、计生、审计、公安、信访、党校等部门要对组织部门提交的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理论水平、清正廉洁、遵纪守法、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真实准确地向考察组提供有关情况的材料,并对所提供的情况和材料负责。
( 四 ) 认真落实考察工作责任主体应有的权限
为了使干部考察深人细致、结果更加客观公正,避免用人上的失察、失误,根据责任权利相当的原则,我们既要明确考察的责任,同样要明确考察的权限。相对于干部考察人员而 ! 言,干部考察工作主体的权限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 .根据不同对象和具体情况,从实际出发,选择灵活有效的考察方式方法。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调动和发挥考察人员的主观能动性,使干部考察工作更加切合实际,并收到实效。
2 .查阅相关资料,找干部群众谈话,了解考察对象的情况‘这有利于考察工作人员全面、深入地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考察对象做出客观、公正、准确的评价。
3 .要求提供考察工作必需的条件以及要求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如实提供考察对象的有关情况,以便全面了解和掌握考察对象的主要表现。
4 .依据考察情况对考察对象明确提出能否使用和怎样使用的意见和建议。
5 .有权拒绝其他人,包括不相关领导询问考察情况的要求。有利于考察人员排除来自各方面的干扰,独立、负责地开展考察工作。
6 .干部考察人员因考察干部而遭到打击诽谤的,有权要求组织予以澄清事实和处理相关人员。
7 .当考察人员与考察组集体形成的意见不一致时,考察人员有权保留自己的意见并做出书面说明。
此处,其他考察工作责任主体都有在掌握事实的基础上,充分表达对考察对象的看法、评价及使用意见的权利 ( 包括考察对象本身 ) 。
( 五 ) 切实执行责任追究,确保考察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对干部考察过程中发生的责任问题,要从实际出发,找出发生问题的原因及承担责任的考察主体,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关于违反 (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 行为的处分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分别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诫勉、调离组织 ( 人事 ) 工作岗位或党纪政纪处分,严重违法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干部考察工作责任追究要解决好下面几个问题:
1 .责任追究要以责任主体主观上存在过错为前提。有关责任主体因故意或过失造成考察失真失实的,必须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例如,考 察主体隐瞒真相,弄虚作假,给考察工作内定框框,干扰考察工作及其他严重违反考察工作纪律的行为,属于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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