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性的廉政教育和有针对性的制度建设,我局廉政建设的总体情况是比较好的。但去年以来,我局先后有几位干部因廉洁问题受到司法和纪律检查机关的查处,给我们的教训是深刻的,这说明一个问题,建设行业依然是腐败案件的多发区,廉政建设丝毫也不能放松。
四、存在问题的主客观原因剖析
(一)协调沟通能力存在问题的主客观原因
1、科学发展观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强。在工作中未能很好地转变观念,眼界不够宽,思路不够广。主观能动性发挥不够。
2、与时俱进、创新精神还不够强,当政策与实际工作中的困难问题不相适应时,只能被动“等”上级的政策指令,缺乏超前的意识和创新的精神,没有积极探索,只满足于向上级积极反映,存在求稳,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保守思想。
3、管理环节掣肘多,使工作推进较难。
(1)河涌整治上级主管部门由市水系办、水利局转变成由市水务局负责,使工作计划、思路、政策上有一定的改变,区局一级衔接较难。(2)河涌整治的实施主体多,截污工程由市市政园林局负责,堤岸由区水利局负责,征地拆迁和景观整治由我局负责,存在协调问题层次多,难度大,工作脱节、相互牵制、职责不清,扯皮推诿的现象。
4、政策与现实存在较大差距,协调沟通的有效性大打折扣。
(1)征地拆迁补偿问题,河涌沿岸土地升值,加上目前房屋补偿标准偏低,房价高,多数被拆迁户要求房屋安置而不愿拆迁补偿,致使征地拆迁工作进展困难。(2)造价改变问题。由于征地拆迁的影响导致工期大大延长,期间出现的物价波动引起的工程价格变动较大,超出发包人、承包人正常预见范围和承担的风险。难以达成协议,影响了工程施工进度。
(二)廉政建设存在问题的主客观原因
1、自律意识不强。对可能存在的问题放松了警觉,队伍建设有所松懈,廉政建设抓得不够扎实,有的班子成员未能发挥表率作用,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不够强,未能正确地处理与工作对象的关系,在干部队伍中产生了不良的影响。
2、廉政教育不实。最近几年,党委虽然在抓思想教育方面的工作没有少做,但有表面化和一般化的倾向,有些教育走了过场,真正能防范具体问题发生的必要的“提醒式”教育未能有效开展,有的领导干部的自律表率作用未能很好的发挥,一般性的教育往往失去应有的效果;有的领导干部未能充分履行对干部的教育和约束责任,不良行为的苗头不能得到3、管理制度缺位。法定招标规模以下的小型工程则由建设单位自行发包,由于长期缺乏有效可行的操作和管理制度,工程给谁承包最终由领导说了算,这样,工程承包人为了获得工程承包权往往就会“缠住”有决定权的领导,采取送红包、请吃请喝请玩的手法,制度的缺位就容易导致问题的产生。
4、监督管理不力。虽然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上有明确的责任分工,有一级管理一级的责任要求,但问题的产生说明这个“管”仍然不到位。重视工程建设任务的完成,忽视工程管理和监督,忽视对产生问题的预防,应当成为班子今后工作的一个教训。
五、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的主要思路和改进措施
1、大胆解放思想,增强发展意识切实转变观念。
领导班子必须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增强发展意识、找准定位,理清思路、真抓实干,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不为过去的成绩而自满,不为既有的经验所束缚,以新的思维、新的眼光、高的标准作好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