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办法对我县各项指标绝对数相对较小的试点县而言较为有利,因我县基数较小,相比基数较大的试点县(市)提高增速更容易一点。
(二)弊端方面
1、分类考核是在全省同一类区中取考核指标最好成绩为最优值并赋予100分,取最差成绩为基本值并赋予60分,使自我评价本县在分类考核中的得分难度加大,不确定因素增多。
2、成效考核采取上不封顶,使不确定因素大幅增高。
3、考核办法没有体现不同资源分布对试点县(市)经济增长潜力的影响,这对资源相对缺乏的*存在一定不利影响。
(三)存在问题
考核以试点县前3年或5年考核指标的平均发展成绩为基本标准并赋予60分,没有明确各项指标的权重,无法量化分析。
(四)针对6项考核指标,*现状分析(因部分指标完整数据缺乏,仅以收集完整的数据进行分析)
1、gdp增长率 *县*年gdp在59个扩权强县试点县(市)中居第31位(26-31位并列),*年居第51位;*年在12个山区扩权强县试点县(市)中居第4位,*年居第9位,下降速度较快,分别下降20位和5位。
2、税收收入增长贡献率 *县*年税收收入增长贡献率(%)在59个扩权强县试点县(市)中居第17位,在12个山区扩权强县试点县(市)中居第5位。尽管我县此项指标排名靠前,但从2009年起财税压库基本消化,该项指标并不乐观。
3、民营经济增长率 *县*年民营经济增长率在59个扩权强县试点县(市)中居第25位,*年居第50位;*年在12个山区扩权强县试点县(市)中居第4位,*年居第10位,下降速度较快,分别下降25位和6位。
4、规模以上工业增长率 *县*年规模以上工业增长率在59个扩权强县试点县(市)中居第25位,*年居第50位;*年在12个山区扩权强县试点县(市)中居第3位(共收集9个试点县数据),*年居第6位(共收集8个试点县数据),*年居第6位(共收集6个试点县数据)。
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 *县*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59个扩权强县试点县(市)中居第11位;*年在12个山区扩权强县试点县(市)中居第3位,此项指标具有较强竞争力。
6、农民人均纯收入 此项指标数据不全。
(五)应对建议
1、建议财政局、统计局积极向上衔接,全面了解各类考核分数的计算方法。
2、鉴于考核办法实行动态管理,连续两年排名最后3名的试点县(市)原则上不再列入扩权强县试点范围,且考核的都是增长性指标,建议对试点县调研,特别是同类的山区县,了解其增长潜力,合理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