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即没有工资、误工补贴,乡村又无钱可兑现,势必会影响到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原来农村离任村干部在税改前,都享有少量的经济补贴,取消农业税后不再有人过问,这不仅给离退职村干部造成了生活上的困难和心理伤害,而且对在职村干部特别对年龄偏大即将离任的村干部,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并且现在村“两委”成员普遍存在年龄老化、带动能力不够的问题,一些致富门路多、有经济头脑的年轻人,由于报酬低而又不愿意进班子。所有这些都会影响村级干部队伍的稳定。三是农村公共事务无人料理。取消农业税,意味着乡村组织几乎失去了经济基础。而高额的乡村债务使“政府信誉”严重下降,且不说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得不到解决,即使像“五保户”供养这样的问题也没办法开展了。四是群众尽义务的观念将进一步淡化。农业税的取消,也就意味着农民与享有土地使用权相对应的对国家重要义务被免除,很容易造成农民在农业税之外对国家尽义务意识的进一步淡化。目前,这一倾向表现的较为突出,一些群众只要求享受权利,不愿意尽义务,动辄上访,甚至越级集访。
6、兴办公益事业无力投入。没有了农业税,乡镇财政乏力,村级无集体收入,要想兴办集体公益事业,只能通过“一事一议”来解决。但即使是议了,每人每年15元的资金很难办成大事。因为对于投入需要几万甚至几十万的道路、水利设施,乡村难以担此重任;随着农民义务工和积累工的取消,再加上农业税的免征,农村公益事业中的出工都要付出报酬,而村级组织又不可能支付,也无能力支付。在公益项目和公共事业的发展上就会出现两种情况;要么在增加新的债务情况下发展公益事业,要么不发展公益事业,而这两种情况的出现都会使农民的利益受到损害,也与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相悖。
7、农村社会稳定工作也将出现新的情况和问题。减免农业税给广大农民带来真正实惠的同时,也必将引发一些新的问题和矛盾。一是农村人地矛盾可能激化。我县绝大部分村已经完成了土地延包,按照政策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取消农业税后,村里新增人口申请增地的愿望会更加迫切,特别是一些低收入家庭,土地是他们的基本生活保障,但村集体已基本无地可调。这些势必进一步激化农村人地矛盾,造成新的不稳定因素。二是农村特困户、五保户等弱势群体的利益照顾更加困难。过去对农村特困户、五保户及优抚主要通过减免其农业税的办法来解决,在这次免征农业税中他们将受益较小或根本不能受益,如何解决好农村弱势群体的优抚问题,成为确保农村稳定的关键环节。三是群众心理不平衡。现在农业税全免了,有的农户以前所欠的农业税不让再征了,造成那些遵纪守法、不欠农业税的群众心理不平衡,认为吃亏了。还有由于国家实施粮补政策,人多地少的群众得的粮补资金少,心中不满。这对今后开展农村的一些工作将使群众产生抵触情绪。
三、免征农业税后的对策和建议
取消农业税后,农村基层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既有主观因素,乡镇干部思想观念、工作能力不适应问题等,也有客观因素,如加强对农村基础设施和其他公共产品投入的问题,在目前体制下县乡村都无力承担等。因此,解决免征农业税在农村基层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必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要通过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来解决。针对情况和问题,县、乡党委、政府进行了认真思考和探索,县委、县政府召开了专门会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并要求在全县开展大讨论。总体来讲,广大基层干部认为免征农业税对于临泉这样的欠发达地区来讲是一次难得的机遇,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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