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主要问题
1、乡镇财政所机构性质错位。从中央有关文件来看,乡镇财政所理应为行政编制。中央编办《关于地方机构改革实施中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编办发[*]3号)第三条明确规定:“中央核定的各级机关行政编制总额,包括地方税务部门……及乡镇财政所的人员”。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市县乡人员编制精简的意见》(中办发[*]30号)再次明确财政所编制为行政编制(原文:行政编制精减范围是: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及工青妇等群众团体机关的编制,包括基层工商所、税务所、物价所、财政所、人民武装部、国家级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机关的编制及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的机关编制。今后,行政机关不得再使用事业编制)。20*年省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办公室发文,将基层财政所定位为事业单位,改变了乡镇财政所机构性质。究其原因,乡镇综合配套改革是为了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由于时间紧迫,需要快刀斩乱麻,“七站八所”撤销或转制,财政所机构性质降格有利于缩小与其他站所命运的差距。而时至今日,财政所虽然免除了农业税征收的职能,但新征了更多的财政支出管理的职责,不断扩大的事权与其机构性质极不相称;按照“对等性原理”应该及时归位到行政单位序列。
2、乡镇财政所“三管齐下”,职能无法不越位。*镇党委书记、镇长张小军在座谈中说,目前财政所的职能依然是管帐管钱管稳定,凡是党委政府要管的财政所必须管,只是管的内容有很大的变化。一是管帐更规范。村账镇管后,20个村居单位、原来“七站八所”“以钱养事”的收支账务都由财政所负责,全镇范围内的财务状况一清二楚。二是管钱以惠农资金为主。改革后我市对乡镇实行部门预算、“乡财县管”,只有乡镇机关和财政两家,管钱压力不大,压力主要在筹措经费缺口。惠农资金的管理要占据财政所60%以上的精力,而且支付成本大。三是管稳定。无财政不稳定,“人民内部矛盾80%可用人民币解决”。全镇2900多万元的镇级债务、村级三角债、土地纠纷,日常应付靠财政为政府挡,财政所承担了巨大压力。财政所工作人员目前的状态可以说,工作苦、待遇差、困惑大。针对现状,我有三个建议:一是完善财政监管制度。特别是加强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监管。如农村公路建设,农民自筹部分不到位怎么办?虽然有“农村公益事业促进会”,但只管计划、管工程完工、不管自筹资金缺口。财政所不加强管理,将会形成新的历史包袱。二是逐步提高待遇,可以参加政府。三是争取明确身份。
*镇镇委副书记、人大主任易法金为财政所呼吁,一定要提高基层财政所地位,明确干部身份,理解财政所在改革后“贴钱贴米搞服务”的实情,对分流人员出台下岗再就业、创业培训等优惠政策。
财政所干部也好、职工也好,他们究竟承担多大的工作量?看一看*镇财政所的内部分工:
*镇是一个农业大镇,辖19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235个村民小组,现有农户19340户,农业人口65334人,劳力4*56人,农户认可的承包面积111386.96亩。财政所现有干部47人,其中在职20人,离退休5人,退养3人,临时工2人,改革中自愿分流6人,下岗分流11人;在职干部中30岁以下1人,30到40岁4人,40到50岁13人,50岁以上2人,平均年龄为41岁。其中女性5人,男性15人。
在岗人员分工如下:内勤8人,均身兼数职:其中一名预算会计兼社保专管员、世贷专管员、财政监督员、6家“以钱养事”单位代管会计、政务公开查询员、妇女及共青团工作;一名资金会计兼非税收入及票据专管员,政府、财政、民政记账会计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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