况看,群众普遍认为建设“诚信环翠”活动虽取得了显著成绩,但目前社会上仍存在一些不诚信的现象,如:个别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不强,个别企业和个体工商业者还存有恶意逃债、拖欠债务、偷逃税费、商业欺诈等失信现象,社会上的部分人以卑劣的手段进行欺诈,等等。从这些现象可以看出,建设“诚信环翠”活动仍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诚信教育的力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大。随着环翠区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外来人口将会逐年增加。这部分人的流动性很大,且文化水平、道德水准等都各不相同,对这部分人进行诚信教育的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大。如果诚信教育仅限于提高当地人的素质,而不注重对流动人员的诚信教育,就会使市民们产生“只要我诚信,却不要他诚信”的不平衡心理,长期下去,就会引起逆反情绪,形成不良循环。由于宣传教育密度还有待于加强,干部群众的诚信意识还没有完全地树立起来,不少人产生“我已经很诚信,讲诚信没有必要”的心理。另外,诚信教育的内容还不够丰富,形式单一,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这也会使一些干部群众产生“老生常谈、没有新意”或者“都是大通套、学不学都一样”的厌烦心理。
二是信用制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前阶段的诚信建设主要靠道德标准来制约不诚信行为,而在信用制度建设上力度不大,所建立的信用制度要么注重于单位,要么注重个人,没有做到统筹兼顾,没有形成面向每个诚信主体的信用制度,容易产生一些顾此失彼的现象;制定信用制度的单位只限于某些领域,还有不少领域没有真正地建立起完整的信用制度,往往让一些不诚信者钻了空子;个别信用制度过于表面化、随意化,没有解决深层次的问题。
三是信用运行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在信用监督方面,舆论媒体对正面典型的宣传力度较大,但对反面典型的曝光力度不够。同时,监督的手段过于传统化,利用网上公示等先进科学手段进行监督的潜力还没有充分挖掘出来。在守信奖励和失信惩罚方面,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标准;个别领域存在只奖不惩或只惩不奖等现象,挫伤了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在信用服务体系方面,对信用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强化,服务范围还需要扩大,服务职能还需要健全。
三、对进一步开展建设“诚信环翠”活动的思考
建设“诚信环翠”活动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必须做到持之以恒,长抓不懈,这样才能真正取得实效。为深入开展建设“诚信环翠”活动,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深化教育,提高素质,扩大建设“诚信环翠”活动的影响力。应在全区上下大力弘扬信用文化,通过普及信用教育,提升信用道德,培育信用理念,使诚实守信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具体工作中,一方面,应因人而异,有的放矢。对机关工作人员,应教育他们遵诺守信,廉洁奉公,依法行政;对生产和流通行业的干部职工,应教育他们以诚立业,以质取胜,用诚实的劳动获得应有的报酬;对外来流动人员,应教育他们遵守村规民约、市民行为准则,引导他们树立“生活劳作在环翠,一心一意爱环翠”的意识,增加他们对环翠区的归属感、认同感和责任感;对未成年人,应培养他们的诚信意识,并提高他们辨别是非和抵御歪风邪气的能力。另一方面,应不拘一格,形式多样。应利用机关“三个学校”、农民夜校、职工业校、市民学校、民工学校、中小学课堂等多种阵地,做好正面灌输和正面引导;应继续开展好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诚信创建活动和文化娱乐活动,做到建好载体,寓教于乐;应通过新闻宣传、网上宣传、建立诚信警示牌和公益宣传牌等方式,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无信堪忧”的社会舆论环境;应发挥我区在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