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重点新兴行业要专门制订好专项规划和行业规划,指导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在规划的制定和实施中,各地各部门必须树立全局观念,处理好局部和全局、当前和长远的关系,在发挥各自优势的同时,合理布局,准确定位,防止盲目建设,低水平重复建设和过度竞争,促进现代服务业健康有序的协调发展。
(六)多渠道增加投入,增强现代服务业发展后劲
首先要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和推动作用。引导服务业的发展方向,推动重点行业、重大建设项目的发展。各级政府每年要安排一定数量的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主要用于重点服务业建设项目的贷款贴息和补贴,并根据形势发展,进一步加大引导力度,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服务领域。其次要加强与银行的沟通,引导银行在独立审贷基础上,积极向有市场、有效益的服务业项目和企业发放贷款。再次要大力扶持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进入资本市场,通过股票上市、企业债券、项目融资、股权置换等方式筹措资金,同时要积极向中央和省争取服务业引导资金,支持支柱行业重大项目的开发建设。
(七)加快推进城市化、市场化进程,做大服务业总量规模
积极推进城市化进程,提高市场化水平,是促进服务业发展,缓解就业压力,提高居民收入与消费水平,调节供求矛盾,做大服务业总量规模的一个重要突破口。因此,要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形成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格局,促进城乡服务业发展。
(八)加快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提升现代服务业整体水平
要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服务业,鼓励服务企业应用信息技术,实现信息管理网络化。以电子商务为龙头,推进服务业企业信息化。加快研发中心和技术开发中心建设,鼓励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的科技力量进入服务领域或创办服务企业,提高服务企业创新能力。加快培养和引进服务业所需的各类人才,特别是熟悉世贸规则,通晓国际惯例、擅长国际交往的金融、保险、贸易、中介等专业人才。要加强服务业岗位职业培训,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高服务业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从而加快服务业内部结构和产业层次的升级,重点培育科技含量较高的行业,提高现代服务业的竞争力。
(九)以市场需求为取向,扩大服务业就业规模
要规范和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就业信息发布工作,制定劳动力市场管理和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劳动事务代理等就业服务制度的标准,规范劳动者、企业和中介组织的市场行为,方便劳动者就业。对安置就业多、公益性强的社区服务和农业服务等项目,要给予必要的税费减免,营造更加宽松的发展环境。要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转业军人创办社区服务和农业服务业,扩大就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缓解就业压力。
(十)改善消费环境,扩大城乡居民服务消费
在经济发展的同时,要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特别是农民和城市低收入者的收入。要继续清理不利于服务业发展和限制消费的有关规定。努力改善服务消费环境,完善消费政策,通过发展社会服务业、家政、养老等行业,倡导健康、文明的消费方式,引导城乡居民增加服务消费,营造有利于扩大服务消费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