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部署,有制度,就是无法行使职权,工作始终处于软弱无力状态,无法行使督察人员的神圣职责。
(三)自身存在诸多不足,无力进行工商督察工作。一是人员配备与越来越繁重的任务和严峻的形势不相适应。督察人员不足,一些地区只有*人专司其职。二是督察人员长期处于人少事多、被动应战的状态。三是督察人员的督察手段与越来越艰巨的任务不相适应。复杂的外部环境致使督察人员的督察权力和手段制约十分有限,有的地方有案难查、查而难处,外部干预甚多,掺杂的人为因素甚多,工作不能大胆,很难有所作为。
二强化执法督察和推进工商督察规范化建设,是新形势下加强工商督察队伍建设的治本之策,是一项逐步探索研究的系统工程,涉及工商管理工作的诸多内容。要有效解决督察工作上存在的问题,就应当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履行《某省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督察实施办法》所赋予的职责,紧密联系工商队伍建设实际,在强化督察、健全机制方面下功夫,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认识,强化督察意识。
要彻底解决督察工作的薄弱环节,必须从提高思想认识人手,增强队伍的督察意识。一是全体人员的督察意识。通过组织学习督察内容的条款,着力提高认识,明确督察机构的职责以及自己应当遵守和履行的权利和义务,自觉行动起来,抵制违反纪律和“六项禁令”的行为。主要领导一方面要增强办事透明度,为有效实施督察创造条件;另一方面要教育属下的人员克服各种模糊认识,以主人翁的态度积极参与督察,主动接受督察,从而使重要活动都置于严格的督察之下。二是班子成员的领导意识。长期的工作实践证明,来自组织的监督和检查,是最有效、最有力的监督和检查。因此,要把督察工作作为全局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作为工商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的配套措施,与业务工作、队伍建设的其他措施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形成集体领导,“一把手”负主责,督察队牵头协调,各部门共同积极参与的格局。三是齐抓共管意识。工商督察工作的内容十分广泛,涉及方方面面,渗透到业务活动的各个环节和全过程。各业务部门最有条件、最能及时地进行事前、事中、近距离的监督检查。因此,各单位要明确自己的职责,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建设好自己的队伍,真正做到防范在前,关口前移,形成整体效能。四是整体配套意识。坚强有力的督察制约机制,必须有坚实的载体,健全的机制,配套措施。因此,建立健全督察制约机制,要以目标管理为载体,教育防范为先导,监督制约为方式,奖惩激励为手段,形成四位一体,才能真正做到有位、有为、有
(二)理顺关系,强化督察手段。
环境不畅,体制不顺,条块矛盾,是直接影响督察工作和推进督察规范化建设的主要因素。要及时解决现阶段督察工作存在的问题,最好的办法是理顺体制,实行“条条”用“条条”管的方式,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管好管住的问题。一是加大“条”管上的力度,强化组织督察职能。重点是领导班子和“一把手”的监察,真正把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管住管好,市局党组应当定期对属下机构的领导班子进行考察、分析,多听听基层管理人员的反映,要随时采取有效措施对下级班子进行调整。对下级领导班子存在的素质低下、能力平庸、执行政策纪律不力、疏于队伍管理、班子不团结、自身不廉洁、工作作风漂浮等这样那样问题的,要尽快予以调整。对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构成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交给司法机关从严查处。同时,要严格执行追究领导责任的有关制度,凡下级出现严重问题,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失、给社会造成严重危害的,除追究其本人的责任外,还要同时追究上级组织失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