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生产销售,防止意外事故。
3、坚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制度,对特种设备实行动态管理,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动行,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4、认真抓好强制性认证产品和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的执法检查,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五)大力实施优化经济环境工程
1、加大对制假售假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加强与被假冒企业之间的协作,形成联合打假阵容,稳、准、狠地打击制假售假违法活动,为打造诚信*,构建和谐*做贡献。
2、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杜绝“四乱”,明令“十禁止”:禁止下达罚没指标;禁止对运输途中的产品进行检查;禁止对企业重复检查;禁止开展非法定性、非公正性的产品质量评比、产品监制、推荐等活动;禁止强制性服务,或只收费不服务;禁止中介机构、挂靠单位利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权力开展有偿咨询服务;禁止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时购物或在购物时执法;禁止向企业摊派、索要赞助和无偿占用企业财物;禁止未持执法证件的人员从事行政执法;禁止随意对企业进行曝光。
3、监督执法“五不查”:对国家级、省级名牌产品、免检产品免予各种形式的监督检查;获国家、省质量管理奖的企业的产品,免予监督抽查;取得生产许可证或产品质量认证的产品,获证当年不检查;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开发新产品,产品试生产期间不检查;新开办的企业生产非关系安全健康的产品,投产半年内不检查。
4、警示教育“六不罚”:企业生产中偶尔出现的质量问题,经指出改正的不予处罚;企业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属次要技术指标不合格且已采取措施纠正的,不予处罚;新开办的企业,首次出现质量问题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整改,一般不予处罚;企业按合同约定为用户生产的不上市销售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按合同约定办理不予处罚;下岗职工开办的企业,出现一般质量问题,帮助整改不予处罚;集团公司的产品标注集团公司名称和地址不规范的,责令改正,不予处罚。
5、支持企业发展“六免费”:国有企业改制,需变更的各种证件免费;新办企业首次送检产品免费;为下岗职工开办的企业、困难企业提供质量管理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标准查询免费;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年检免费;国家确定的“老、少、边、穷”地区新办的企业,投产一年内产品监督检查免费;残疾人员开办的企业,监督检查产品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