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德州市潍坊市考察报告
照所在单位实有职数的20确定。 (二)轮岗期间的职责与任务。轮岗人员在轮岗期间的主要任务是:在本市辖区范围以内,领办、创办民营经济组织或公益性社区服务组织;从事其他民营经济活动或专职招商引资;暂不具备以上条件者,也可应聘到民营经济组织工作。轮岗人员轮岗期间与原单位工作完全脱钩,其职务、身份不变,所空职位原单位暂不安排他人继任,其工作职责由原单位安排留岗人员承担。轮岗人员从事的各种经营活动属个人行为,所办实体或企业与原单位完全脱钩。轮岗人员不准用公款兴办经济实体,不准以单位名义搞集资入股,不准挪用、借用单位资金作启动资金,不准以原单位作任何形式的担保,不准利用单位职能和个人职权为自己的经营提供方便;不准使用公款和公家的交通、通讯等工具从事经营活动,不准回原工作单位帮助工作。 (三)轮岗的时间与待遇。轮岗时间一般为一至二年。轮岗人员在轮岗期间由原单位照发原工资,其他福利待遇不变;在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工资调整和年度考核等方面与留岗人员同等对待;轮岗时间计算为工龄、任职年限和专业年限,轮岗期间所得收益除按规定交纳必交的税费外,归个人所有。轮岗人员轮岗期满后仍回原单位工作,三年内不愿回原单位工作的,可继续参加轮岗,待遇不变。三年后不愿回原单位工作的,符合党政机关机构改革人员分流意见中关于提前离岗、
提前退休规定的,可办理提前离岗或提前退休手续;不符合提前离岗、提前退休条件的,可办理辞职或答应停薪留职。 从前段运行情况看,潍坊市实行机关工作人员轮岗制度,把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推向第一线,奔赴经济建设的主战场,有利于增强机关人员的中心意识,为民营经济发展增添新的活力,促进经济发展和财政增长;有利于机关工作人员在经济建设的大潮中经风雨、见世面,锻炼成才;有利于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自觉破除那些束缚发展的陈旧观念、条条框框,形成全党动员、全民动手、全方位发展民营经济的良好氛围;有利于那些有志于从事民营经济的同志施展抱负,实现人生价值。 三、几点思考 两地的做法很值得我们深思,两地成功的经验启示我们:领先一步,处处领先。我们东港怎么办?当务之急是解决好三个问题:一是机制创新的问题,二是调转架子的问题,三是精神状态的问题。 (一)以完善新的工作机制为重点,研究探讨推行机关工作人员轮岗的新路子。机关工作人员轮岗是“零成本”,但回报却是无限的。机关工作人员轮岗招商或从事民营经济,是对机关工作运行机制的探索和尝试,德州、潍坊等地已经进行了成功的实践,收到了较好的效果,用他们的话说:这一举措,唤醒和推动了全民的思想解放,对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的影响是深远的。推行这一做法,要注重把握好以下几点:一是打消轮岗人员的思想顾虑。机关工作人员面对轮岗存在“三怕”:怕政策变,承诺的政策事过境迁后,兑现不了;怕担风险,完不成指标受到处罚,不如蹲在机关里“稳当”;怕出洋相,干不出个“名堂”,面子上过不去。对此,在制定轮岗政策时,可以重奖轻罚,使轮岗人员消除后顾之忧,能够放心、大胆地冲向经济建设第一线。二是要明确轮岗人员在轮岗期间的主要任务。要把轮岗人员的任务定位为:专职招商引资;在我区辖区内领办、创办民营企业;帮办民营企业。三是加强对轮岗人员的日常治理考核。要成立轮岗工作领导小组,从纪委、组织、人事、监察、区直机关工委等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轮岗办公室,建立月报表和机关轮岗人员工作纪实簿登记治理制度,每月调度一次轮岗人员的单位落实和工作开展情况,记入业绩档案,加强治理,严格考核,严禁把“轮岗”变为“轮休”。 (二)以园区建设和招商引资为重点,推动东港经济的跨越发展。现在已考察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