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引导同时也迫使他们发展其他产业。如利用自身特点和当地资源,发展饲养业、种植业、旅游业等。同时,他们利用煤炭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电力和煤化工,发展深加工企业,提高附加值。对煤炭就地转化的产业和项目政府给予优惠政策。攀枝花市在整合盐边县铁矿资源工作中,也碰到来自县乡和一些小矿业主的反对,他们在做好思想工作的同时,还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职能作用,责成公检法、工商、矿管、林业、环保、水利等政府部门分别对这些小矿进行检查,按照这些部门的治理权限,只要发现一项违规违法的做法,便对其课以超过其承受能力的重罚或取消其经营权,迫使这些小矿山企业以入股或出让的方式放弃经营权,整合为一个大矿。其税收仍留在当地,这样既保护小矿山企业的利益,也保证了地方财政收入不受影响。
6、加强矿山采后环境治理,搞好矿山复垦。攀枝花市2002年出台了《攀枝花市地质环境治理办法》,明确了矿山业主对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治理的责任,并收取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保证金。近年来他们已复垦采空区和排土场2000余亩。该市还从去年开始每年制定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向国土资源部申报争取治理资金,今年已到位300万元。在资金筹措上,他们一是矿山企业自筹;二是当地政府将治理恢复项目纳入规划,列入政府每年财政预算,分步治理与恢复;三是积极争取省、部资金。
三、应引起注重并引以为鉴的几个问题
在考察中,我们还了解到,这四个城市在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治理上,在长远发展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其中一些是共性的。
1、规划滞后。由于没有矿产资源开发长期总体规划,对当地特色资源开发利用没有专项规划,导致开发、开采的随机性、随意性较大。
2、法规不健全。没有适合本地实际情况的地方法律法规,使有的城市在治理和执法上增加了难度。
3、地勘资金不足,地勘落后于开采,对资源合理配置、有序开采带来难度。
4、矿山企业环评不到位,追求眼前利益,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地质环境,一些采空区、采后区无法恢复,以至于不适合人居。
5、纪检监察介入矿管各个环节不够,尤其是在采矿权出让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