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干部考察方法研究
不考察的思维定势和工作方法,将考察工作日常化,随时了解领导班子整体和领导干部个人的动态变化,通过大量信息的积累,更加准确地了解班子、熟悉干部,避免“一次考核定终身”可能造成的失误。
(六)建立完善考察制度,提高干部考察
1、干部考察工作责任追究制。提高干部考察工作整体运作水平和质量,必须建立和执行责任追究制度,为公正、准确地选人、用人,减少失误,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干部考察工作责任追究制的责任主体应负的责任主要是三方面:一是对考察过程负责。即考察组的组成、考察的范围、方法、步骤是否符合《条例》和《规定》的各项要求。二是对考察结果负责。即对班子和个人考察后所作的结论是否与了解到的情况一致,是否公正、客观地评价考察对象。三是资料来源负责。即向考察组提供考察对象情况的有关人员,所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是否有故意歪曲、隐瞒的行为。且发现用人失误,必须回溯干部选拔任用的全过程,如属于考察阶段的责任,则应找出该阶段各个环节的责任人,根据责任轻重,分别予以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2、考察预告制。是在考察对象还没有经过组织考察之前,就通过新闻媒体将其向社会公布,并且将考察的各个进程都提前预告,公之于众,进一步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实际上也是将“公示制”中的“公示”环节提前。根据预告的目的和要求,实行干部考察预告制,应包括如下基本内容:预告的对象;预告的内容;预告的范围;预告的时间和方式;对反映问题的调查核实。实行干部考察预告制,可推进干部工作的民主,实现群众公认原则与重视少数人意见的有机统一,保证干部考察的真实性,为选拔使用干部和加强对干部的治理监督提供客观依据。
3、干部考察员制度。建立一支稳定的干部考察员队伍,对干部考核员的条件、职责、治理、纪律要求等作出规定,划组分工,常年负责某地区部门的考察工作,各考察组成员除处理各自日常业务外,平时要用较多时间深入下去了解单位领导班子的主要问题,班子成员的工作表现及主要不足,以及后备干部的情况。通过建立干部考察员制度,有利于个面、准确、真实地把握被考察对象的全面情况,同时也加强了对干部的日常监督。
4、建立干部考察资格证书制度。建立考察资格制,明确考察人员应具备的思想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标准,是实现考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的客观要求,是克服选派考察人员随意性的一项重要措施。关于资格的内容,可锁定在两个方面,一是政治思想素质方面,要求考察人员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条例、标准和程序办事,实事求是地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全面地识别和评价干部。二是业务能力方面,考察人员应懂得并熟练把握与考察工作相关的业务知识;运用辨证的观点来观察和分析问题,防止在评价干部时重“能”轻“德”,虚化和淡化干部“德”的缺陷;文字功底扎实,考察材料能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
5、干部考察反馈制度。反馈制度是掼组织人事部门,在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后,有必要尝试通过一定的途径,将干部考察材料在适当的范围内,向被考察对象的单位和干部群众反馈。通过反馈,一方面可以提高考察人员的现任心,力求把被考察对象的情况了解得十分清楚,另一方面,也有利于被考察对象扬长避短,改进工作。
6、规范形成考察材料的制度。干部考察材料是干部考察工作的终端性成果,也是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依据。考察情况的失真失实,干部形象的模糊不清,都是通过干部考察材料反映出来的,因此,干部考察材料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在考察材料的表述上,除依照《条例》规定应表述的德才表现、工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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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报告